富民县司法局公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公告
富民县司法局公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公告
一、购买服务基本情况
(一)购买主体:富民县司法局。
(二)服务名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三)项目金额:5万元以内。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购买方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富民县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二、购买服务评审情况
(一)购买服务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购买服务成交情况:2026年1月5日下午在富民县司法局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竞争性磋商评审会议。经过项目陈述、评审小组评审、评审小组现场打分、评审小组合议等环节,各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排名情况如下: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评审平均得分94.67分;
昆明市五华区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评审平均得分78.17分。
昆明市官渡区博施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评审平均得分74.14分;
经评审小组合议,确定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作为富民县司法局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服务商,成交金额为包干价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三、购买服务成交公示期间
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
四、联系方式
(一)购买主体:富民县司法局。
(二)通讯地址:昆明市富民县黎阳路140号。
(三)联系电话:0871-68811962
富民县司法局
2026年1月5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