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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第4期)

发布时间:2026-01-07 08:5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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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富民校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冠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云南民众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硕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富民县银瑞劳务服务队(个体工商户)等。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东元村民委员会完家村

二、公示时间

202617日起至202625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联系方式

地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民县黎阳路148

电话:0871—68814900,邮编:650400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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