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资委对国资委监管企业开展 2024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
为优化国资监管体系,促进企业改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客观评价企业经营现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富民县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富民县国资监管企业2024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县国资委通过委托云南雄辉招标有限公司公开选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国资委监管企业开展2024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最终,选聘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024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的中介机构。
目前,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0月出具了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正式报告。为强化审计评价成果运用,县国资委已于2025年10月末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了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情况报告,并对照审计评价发现问题及管理建议,及时印发整改通知,督促各企业限时整改。
富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