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26-01-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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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 注 |
| 1 |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收取土地闲置费 | 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其他详见文件 | 市场调节价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国发〔2008〕3号 | |
| 2 |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收取耕地开垦费 | 按照补充耕地流转交易金额执行,其他详见文件。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发〔2017〕4号、云发〔2018〕11号、国土资规〔2017〕13号、自然资办法发〔2018〕8号、云自然资耕保〔2018〕37号 | |
| 3 |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 富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事业单位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住宅类登记费 2.非住宅类登记费 3.非住宅类登记费 4.证书工本费 5.申请异议登记的减半收取登记费 6.免收登记费 | 住宅类登记费80元/件(本);非住宅类登记费550元/件(本);非住宅类登记费80元/件(本);证书工本费10元/件(本);申请异议登记的减半 收取登记费40或275元/件 (本);免收登记费0元/件(本)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