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磷酸盐厂通达发电公司清理财政往来款会计服务采购计划
为开展好清理磷酸盐厂、通达发电公司财政往来款工作,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文件精神,富民县财政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清理磷酸盐厂、通达发电公司财政往来款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清理磷酸盐厂、通达发电公司财政往来款项目(目录代码:B0301会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清理磷酸盐厂、通达发电公司财政往来款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具备开展清理磷酸盐厂、通达发电公司财政往来款工作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目标要求
做好清理磷酸盐厂、通达发电公司财政往来款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集体研讨决定。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赵勇 联系电话:68811046
公示地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富民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