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富民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县属企业:
根据《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富民县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富人发〔2022〕58号)以及《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一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票决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进行责任分解和立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10件惠民实事是县人民政府对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其纳入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实现预期成效(工作中要规范收集、整理、存档项目推进过程前、中关键节点高清影像资料,做到真实完整、有据可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一事项一方案”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推进举措和完成时限,于2026年3月20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二、深化协作配合,夯实工作保障。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盯关键环节,健全进度跟踪机制,精准掌握工作实施进展。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与突出问题,须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并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指导与支持保障。针对工作涉及的资金拨付、手续报批等关键事项,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统筹协调、优先受理办理、提升服务效能、严格限时办结,全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坚决杜绝工作推进前松后紧、落实迟缓等现象。
三、强化督查督办,规范信息报送。2026年10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各牵头单位分别于每月月底前将惠民实事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系统报送县政府督查室。请各牵头单位于3月16日前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10件惠民实事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全过程开展跟踪问效,并根据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富民县2026年10件惠民实事
2026年3月5日空白空白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富民县2026年10件惠民实事
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以上,实施联农共富项目10个以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二、赋能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建设富民县三级共富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及7个镇级配送站、73个村级服务点,形成“县级集散、镇级中转、村级落地”三级网络,解决农产品流通“小、散、弱”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供销社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三、实施交通惠民工程。实施10公里农村公路修复性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处置安全隐患路段5000米,安装波形护栏3000米。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四、优化提升县域医疗水平。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建29个专家工作站,提升县域心脑血管疾病、创伤等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五、实施水利项目。实施生活用水替代工程,解决永安村委会675户、2203人生活用水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大营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六、优化民生保障。完成城乡低保救助2000人以上,临时救助惠及700人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救助28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户以上,为年满80周岁以上4200人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年满80周岁同时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分散供养210人发放老年人服务补贴。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八、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新增城镇就业6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培训4000人以上;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20人(户)、2000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九、关心关爱妇女健康。开展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确保筛查人数不少于4000人。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十、改善城市面貌。持续开展环卫设施更新工作,更换县城范围内损坏损毁的道路果皮箱、垃圾收集筒。完成西街、北城河路路灯提质改造,城市照明设施亮灯率96%以上。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永定街道、大营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30日前
关联解读:关于《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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