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度富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42万元)(昆财农〔2024〕145号),以及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18万元(昆财农〔2025〕96号),共计60万元;用于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建设,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20000亩,确保地膜处置率稳定在85%以上。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计划补助回收金额54.6万元,经过招标,成交单位为云南耕图商贸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54.5785万,用于支付种植户和回收主体。2.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资金支付计划。(1)建立地膜残留监测点2个,共计1.6万元;(2)地膜回收培训、技术指导等费用1.2万元;(3)地膜回收宣传资料费1.1万元;(4)审计、验收等费用1.5万元;共计5.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按地膜回收进度支付第三方,项目截至时间为2026年6月;目前资金未支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绩效目标:完成20000亩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及回收任务,确保地膜处置率稳定在85%以上。目前项目正在实施阶段,截至时间为2026年6月。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推广加强高厚度地膜面积20000亩。目前已经完成5000亩,项目还在实施中,截至时间为2026年6月。2.减少土壤残膜量≥85%。经过项目的推广,完成地膜回收,能保证减少土壤残膜量≥85%。3.群众知晓率≥90%.前期经过县、镇(街道)、村委会的宣传,已经完成群众知晓率≥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按照合理合规程序完成招标工作,不存在问题。
项目总体目标情况: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该项目实施截至时间为2026年6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综合以上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合格。自评结果拟在上报相关部门应用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附件3:富民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绩效自评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