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度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市本级部分)的通知》(昆财农〔2025〕99号)下达我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资金1万元,用于我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根据昆财农〔2025〕99号,下达我县2025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资金1万,用于我县需整治受污染耕地图斑1819个,面积21189.66亩监控,开展农作物样品采集27个。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资金尚未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进一步核实受污染耕地。
(1)掌握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分布。按照2025年下发各镇(街道)的受污染耕地图斑,充分掌握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具体分布,排查污染源来源,切断污染源来源。对图斑内非耕地部分进行标注和统计,分类型进一步核实受污染耕地实际面积。对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每个图斑要求有全景、局部和代表性细节照片为证。比如该图斑主要种植农作物为玉米,要有全景玉米为主的照片,明显边界的局部照片和主要玉米品种的代表性细节照片。收集受污染耕地图斑内变为非耕地的有关资料。
(2)如实填报调查表册。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据实填报附件1《云南省2025年度富民县镇(街道)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情况调查表》、附件2《云南省2025年度富民县镇(街道)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情况调查表》、附件3《富民县镇(街道)2025年度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实施进度表》。
2.做好农产品土壤协同监测
(1)开展协同监测点位核实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农产品土壤协同监测点位任务,进行实地核查点位上农作物种植情况、土地性质等,确定采样地块、计划采样时间,做好采样准备。
(2)进行农产品协同监测采样。根据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核实情况,开展农作物样品采集25个,严格按照调查、采样技术要求,认真开展农产品样的调查采集工作。按要求将采集的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制样检测。
3.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按照省市的工作安排,各镇(街道)开展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4.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镇(街道)要按照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要求,认真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配合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做好协同监测点位核查、样品采集、送检等工作,配合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好检测数据分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根据点位任务、农作物栽种、收获时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核实期间遇可以收获的农作,同步开展农产品采样工作。未到收获期的预判收获时间,适时开展农产品样和土壤样采样工作。保证样品质量,及时送检测机构检测。共完成农作物样品采集27个,目前已送检,已完成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核实受污染耕地实际面积,调查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情况,变更为非耕地情况。开展我县需整治受污染耕地图斑1819个,面积21189.66亩监控,逐步建立富民县农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3.满意度指标。总结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农民群众满意度9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未发现的问题,无涉及金额。
附件:
(生产障碍耕地治理)2025年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