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站、中心):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承办科室(站、中心)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承办科室(站、中心)按程序进行办理。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日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决策时间 |
无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