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富民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大队:
根据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参照市级下发对口部门指派的检查计划任务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富民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富民县应急管理局“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通知如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合力编制抽查计划
请涉及抽查事项的各相关科(室)、中心、大队按照《计划》,结合本科室抽查事项清单认真研究制定2026年本部门及“一业一查”计划任务。年度抽查计划要100%覆盖本部门日常检查工作,《计划》未完全覆盖本部门抽查事项的,应及时增加抽查计划,做到抽查清单全覆盖;除本部门无上级计划对应检查对象外,原则上计划只增不减。
二、科学制定抽查方案
(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
涉及单部门的随机抽查计划也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
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三、全面完成抽查任务
局属各科(室)、中心、大队要及时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录入2026年度计划;4月底前完成抽查方案制定,实现“一计划对应一方案”,请各科(室)、中心、大队于5月10日前完成本部门负责牵头发起的抽查事项工作方案的拟定印发。各科(室)、中心、大队在制定方案时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出错,9月1日前需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60%,10月30日前需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80%,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抽查检查任务。
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抽查事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涉及我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暂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原则上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
四、统一公示抽查结果
(一)部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结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分类处理。
(二)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检查事项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实效。发起任务计划的相关科(室)、中心、大队要积极抓好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经验总结。各科(室)、中心、大队要加大宣传力度,每季度认真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做法,打造亮点品牌,形成可复制的推广经验。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科(室)、中心、大队要加强部工作联动,抓好任务落实,按照抽查计划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应急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走深走实走细。
附件1:2026年度富民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项)
附件2:2026年度富民县应急管理局“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1项)
附件1.2026年度富民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项)
附件2.2026年度富民县应急管理局“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1项)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