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富政办通〔2020〕96号)确保离休人员医疗待遇落实到位,提高离休人员的健康水平。本项目自2001年医疗保险中心成立以来在我局立项,属于长久性项目。
2.项目实施情况
2025年本级财政供养离休干部5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一四队供养离休干部1人。2025年全县离休人员医药费用预算金额为40万元,全由县本级财政预算,本年用于保障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投入资金32.05万元(含离休干部医疗费专户利息0.05万元),资金到位率80.13%。全县纳入报销的离休人员共计6人。经统计,2025年离休人员住院40人次,报销支出达到34.94万元;门诊就诊151人次,报销支出达2.04万元,医药费节约奖励1人0.67万元。
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进行审核,费用审核率达100%,除丙类或自费外的费用按100%报销;离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因病就诊,持社保卡在开通离休人员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模块的医院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减少垫付;未开通一站式结算的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采用手工实报实销。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5年初预算离休人员医药费40万元,县财政1-12月累计拨付离休干部医疗费30万元,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一四队转入2万元,专户利息收入0.05万元,共计32.05万元已按时足额转入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离休干部医疗费专户运行,县医保中心实际支付离休人员医药费37.65万元,上年结余9.61万元,资金累计滚存结余4.01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手续完备,档案管理规范。在项目资金报销工作中,建立了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离休干部医疗经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管理、拨付规范、支付及时。
(二)绩效目标
2025年离休人员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1)纳入本级财政报帐人数5人,(2)财政预算统筹支付标准80000元/人/年。
质量指标:(1)医药费支付方式为非现金支付,(2)费用审核率达100%。
时效指标:医药费支付时间,由医院结算后在资金充裕情况下,当月费用,按季结算报销拨付。
社会效益:2025年享受医疗报销待遇192人次,医疗费用报销支出37.65万元。实现了县级离休人员覆盖率达100%,县内离休人员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富民县人民医院)因病就诊,普通门诊和住院持社保卡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得到保障。
可持续发展:一直以来,我县在财政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仍然以保障特殊人群离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先,积极调研探索、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一定成效。
社会公众满意度:2025年以来,按照离休人员的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报销政策,联合县财政、县组织部等部门商讨,制定切实可行的报销方式和报销政策,使离休人员对报销政策知晓率达到普遍知晓。据调查显示,受助离休人员满意率均达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年度目标已全部完成,并且效果明显,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时限、流程和要求拨款兑付,付款凭证等材料完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做好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处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处填报,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项目实施主体明确,项目资金能够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资金审计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审批,并最终落实到位。本项目依照各项离休人员医疗费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进行操作,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待遇享受对象范围明确。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各科室均制订了严格的实施制度,开展了专业培训,指定了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成本效益分析
开支成本以预算为基准执行,厉行节约,超支不付;通过领导审核、财务把关、相关部门监督等工作流程,部门项目支出没有超预算、超资金情况。
1、我局认真贯彻实施离休人员报销政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以保障离休人员切身利益。
2、建立与县财政、县组织部等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报销方式和报销政策。
3、我县离休人员在本市富民县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二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无。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无。
2024盘活结转结余昆财社基〔2022〕95号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2)
2024盘活结转结余昆财社基〔2023〕87号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2)
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补助资金 (1)
2025年富民县医疗保障局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自评报告 (2)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