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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605-10879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07 14:5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关于对《螳螂川富民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七个主要问题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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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关于对《螳螂川富民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七个主要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14:5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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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审计局:

《螳螂川富民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审计报告》富审计【20261号已收到,经我分局研究,对审计发现的七个主要问题进行整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多计工程费2,731,852.49

本项目工程建设费报审金额94,698,838.12元。经对工程结算结果进行抽查,发现结算中多计、虚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2,731,852.49元,调减项目工程建设结算费用2,731,852.49元,占报审金额2.88%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将在工程费用拨付中对项目单位多计的工程费用2,731,852.49元予以调减。

(二)多计待摊投资49,446.53

本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16,913,472.81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6,864,026.28元,调整多计49,446.53元,占报审金额 0.29%。调整原因: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与云南世博建设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综合费率的1.81%计取,按照送审的结算价计,其监理费为1,705,292.28元,经审计,按审核确认的建安工程总投资计算应为1,655,845.75元,多计监理费49,446.53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将在监理费用拨付中对监理单位多计的监理费用49,446.53元予以调减。

(三)违规改变资金用途3,822,103.46

截止2025831日,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使用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拨付永定街道办事处螳螂川富民段水环境综合整治石坝生态湿地征地款9,338,780.72元(20209-30号凭证拨付永定街道办事处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水环境达标综合整治项目拆迁款 5,000,000元,202010-5号凭证拨付永定街道办事处征地款及工作经费1,920,743.72元,20213-39号凭证拨永定街道办事处征地款2,418,037元);2023年县财政局拨该项目征地资金6,000,472.46元到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其中 483,795.2元用于支付富民县河流旁路湿地整改项目工程费,5516,677.26元为县财政拨付的征地款;使用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22,103.46元垫付征地款。  

整改时限:2027130

整改结果:分阶段整改,1.针对违规改变资金用途3,822,103.46元的整改问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就(201974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富民县富民大桥断面螳螂川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认真梳理,确系将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螳螂川水污染防治项目征地资金9,822,575.92元计入中央水污染资金项目中;2.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经与富民县财政局进行沟通后首先,将计入中央水污染资金项目的征地资金支出9,822,575.92元调整至正确项目中列示,恢复中央水污染项目实际支出资金92,862,808.81元,恢复中央水污染项目资金实际余额7,137,191.19元;3.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向富民县财政局申请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螳螂川水污染防治项目征地资金3,822,103.46元,用于归还前期垫付该项目款项。

(四)项目设计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工程完工后才出具审图意见

经审计,本项目于20201022日开工,2021831 日完工,2022110日竣工验收。2021915日,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将设计文件提交云南君悦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审查,2021923日该公司出具了“螳螂川富民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市政工程施工图咨询意见告知书”,出具正式审图意见书, 但工程已完工。项目存在施工使用的设计图纸尚未经审图公司审核,项目即开工建设,由于施工图纸未通过审查就施工,导致施工期间产生大量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与规模,但又没有经过审查批准即追加投资,如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价23,434,250元,竣工结算审核确认价28,843,591.27元,超出原合同价5,409,341.27元,超合同比例23.08%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今后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规范项目建设审批流程,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五)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部分治污设施闲置

经调查了解,本项目共建设三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包含:三村45立方米的处理设备、完家小村30立方米的处理设备、车完新村10立方米的处理设备),由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于2022110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按合同约定,质保期(2022110日至2024110日)内由承建单位运维管理,设备正常使用,截至审计时,三套设备处于停运闲置状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今后加强项目管理,对接施工单位尽快修复好三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动对接永定街道办事处、大营街道办事处,及时移交污水处理设施,明确设施使用管理责任主体,确保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本项目于20201012日开工,2022110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截止20251130日,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未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今后加强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七)部分项目超合同工期完工,延期未办理审批手续

本项目共分八个标段组织建设,一至六标段于202010月 开工,七标段于20217月开工,八标段于20211月开工,一至三标段合同约定工期90天,七标段合同约定工期50天,其 余标段合同约定工期60天,除二、三标段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外, 其余标段均未按期完工,如一标段20219月完工,超合同约定工期8个月,七标段20221月完工,实际施工时间超合同约定工期4个月,且该标段因开工时间较晚,致整个项目于20221 月才组织竣工验收,存在部分项目超合同工期完工,延期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今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依照合同工期履约,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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