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2026—2027年度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购买结果公示
富民县司法局2026—2027年度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购买结果公示
一、购买服务基本情况
(一)购买主体:富民县司法局。
(二)服务名称: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金额:7万元。
(四)资金来源: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经费。
(五)购买方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富民县司法局党组(局长)会议议事规则》等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二、购买服务比选情况
(一)购买服务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5月7日(五个工作日)。
(二)购买服务比选情况:2026年5月8日上午在富民县司法局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评审比选会议。经过资质核验、评审小组评审、评审小组现场打分、评审小组合议等环节,各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排名情况如下:
云南弘同(富民)律师事务所,评审平均得分97.2分;
云南美合律师事务所,评审平均得分83分;
云南云子宇靖律师事务所,评审平均得分82.6分。
经评审小组合议,根据评审得分排名,拟确定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云南弘同(富民)律师事务所作为富民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法律服务购买项目的最终供应商,成交金额为66000元(大写:陆万陆仟元整)。
三、购买服务成交公示期间
(一)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5月14日。
(二)参加评审的服务供应商如对本公示结果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向富民县司法局书面提出质疑。
四、联系方式
(一)购买主体:富民县司法局。
(二)通讯地址:昆明市富民县黎阳路140号。
(三)联系电话:0871-68811878
富民县司法局 2026年5月8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