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富民县卫生健康局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公开
2025年计划生育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2025年富民县共收到计划生育补助资金2952.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28.1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72.5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71.75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79.89万元。2025年计生资金已全额兑付完成,共支出2069.92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支出1630.14万元、市级级补助支出259.89万元、县级补助支出179.89万元。支付率达到70.1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免费技术服务等政策,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应享尽享,提升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水平与群众满意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政策效益、社会效益与资金使用效益有机统一。
2、年度目标
2025年,我县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优、免、补制度,应用各级转移支付计划生育资金,通过实施补助政策、制度,缓解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绩效目标设定
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补尽补,在2025年12月底以全部发放完成。
2、项目实施过程跟踪
(1)前期准备跟踪
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扶助对象摸排、资格审核、公示程序是否规范;宣传动员、政策告知是否到位。
(2)资金管理跟踪
预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拨付流程是否合规、支付依据是否完整;是否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3)对象管理跟踪
扶助对象信息录入、档案建立是否完整准确;新增、退出、变更对象是否及时审核更新;资格复核、动态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有无错报、漏报、虚报、重复享受等问题。
(4)执行进度跟踪
扶助金发放是否按时足额到位;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服务、随访服务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阶段性任务完成率、覆盖率是否达标。
(5)质量与风险跟踪
政策执行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群众投诉、信访、异议处理是否及时规范;信息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有无廉政风险、管理漏洞。
(6)资料台账跟踪
会议记录、审批表、发放名册、公示材料、签到册、影像资料等是否齐全;档案整理、归档、保管是否规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以保障民生、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通过量化评估提升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资金安全可控,其结果将作为后续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关键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主体对象: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的责任单位,即富民县卫生健康局、镇(街道)政府计生办、财政局等。
受益对象:2016年1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具体包括农村部分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特别扶助对象。
3、绩效评价范围
资金范围:覆盖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各级财政安排的奖励扶助与特别扶助资金、免费技术服务及相关事业费等全部财政性资金。
业务范围:聚焦政策宣传、资格确认、资金分配拨付、发放到位、对象管理、制度运行效果及社会满意度等全流程环节。
空间范围:原则上覆盖项目实施的全部行政区域,重点对中央、省级资金分配及基层执行情况开展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
遵循客观规律,运用科学方法,规范评价流程,确保结果真实、公正、可信。
(2)全面系统原则
统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政策效果、社会效益等多维度,全面反映绩效。
(3)目标导向原则
以项目年度及中长期绩效目标为核心,聚焦政策落实与资金效益。
(4)激励约束原则
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资金分配挂钩,强化绩效管理责任。
(5)公开透明原则
评价依据、过程、结果按规定公开,接受监督,提升公信力。
(6)精简高效原则
简化流程、突出重点,兼顾可操作性与评价深度。
2、绩效评价依据
(1)国家及地方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国家、省、市关于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优生优育、免费技术服务等相关政策文件。
(3)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预算文件、资金管理办法、转移支付管理规定。
(4)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资金拨付及使用凭证。
(5)统计报表、受益对象花名册、抽查核实资料、问卷调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评分标准 |
项目决策 | 目标合理性 | 20% | 目标明确可衡量得满分 |
项目过程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20% | 无违规不扣分 |
项目产出 | 扶助对象资格审核准确率 | 20% | ≥70%得满分,每降5%,扣2分 |
项目效益 | 群众满意度 | 40% | 满意度≥90%,得10分; 90%>满意度≥80%,得6分; 80%>满意度≥70%,得4分; 70%>满意度≥60%,得2分; 满意度<60%,不得分 |
4、评价方法
现场核查、问卷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1、申请阶段: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需要向属地的村(居)委会提交申请,并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乡级组织见面,并将见面记录报县级进行资格确认。
2、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州(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3、发放阶段:公示期满后,卫生健康局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补助资金的发放。补助资金的发放方式是以年度为单位计发。
4、监督阶段:补助资金发放后,相关部门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助资金用于预期用途,防止出现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5、评估阶段:补助项目结束后,相关部门会对项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补助项目提供参考。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成效显著
家庭保障切实加强:补助资金有效缓解了计划生育死亡伤残家庭的经济压力,使众多家庭在基本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得到支持,显著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增强了家庭应对困难的能力,切实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基本权益与生活质量。
政策导向有效贯彻:充分彰显了政府对计划生育政策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视与担当,有力推动了关爱特殊家庭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在全社会营造出关注、关心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弘扬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社会效益逐步显现:项目的实施不仅减轻了特殊家庭的负担,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因家庭困境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与不稳定因素,提升了特殊家庭对社会的信任度与归属感,对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2、尚待优化
资金标准动态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物价水平持续波动以及家庭需求结构不断变化,现行补助资金标准应建立更加科学灵活的动态调整机制,以便更精准地满足计划生育死亡伤残家庭日益增长且多元化的生活需求,确保补助资金的实际效益不被削弱。
服务体系协同整合:目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计生、民政、医疗、人社等多个部门的服务供给,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协同合作不够紧密高效等问题依然存在。未来需进一步优化整合各部门服务资源,构建一体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为特殊家庭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体验。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扎实推进托育工作
一是增加托位供给。今年以来,县卫健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全县民办幼儿园、托管班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并对托育机构情况进行摸底,深入了解托育机构的招生情况、卫生评价情况和幼儿园招生意向。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用真实有效的托位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和“幼有善育”,满足周边群众的需求。同时,通过动员现有幼儿园备案和新增备案托育园的方式,持续增加托位数量。目前,全县共有2家托育机构通过备案(分别为富民县优可贝比托育园和富民县优优蒙氏托育园),共有17所幼儿园(5家公立、12家民办)招收3岁以下幼儿,共设置托位695个,在园人数69人,有保育员23人,保健人员17人。二是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县卫健局将发展普惠托育作为明确目标,并在2025年9月完成了首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工作,旨在为家庭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承受的托育服务。截至目前,富民县共有3家幼儿园和2家托育机构被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共设置普惠性托位555个。
2、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惠民政策
审核及发放计划生育惠民惠农资金2117.441万元(包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7.521万元),惠及25878人(户)。其中:奖励扶助3531人359.424万元,特别扶助188人126.864万元,特扶(其他家庭)26人8.112万元,一次性抚慰金4户2万元,昆明特扶188人45.12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286人3.15万元,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226人26.44万元,计划生育城乡医保减免14616人265.53万元,失独家庭意外伤害险136人0.95万元,教育奖学金378人21.106万元,高考加分40人,中考加分43人,一次性生育补贴387户84.8万元、云南省育儿补助179人14.32万元、2023年至2025年3季度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2095人10.475万元、国家育儿补贴3555人1149.15万元。
3、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根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及时发放计生补助,由政府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已连续多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投保意外险,切实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了后顾之忧。二是确定县人民医院作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为计生特殊家庭积极开展签约服务签约率达100%。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和关心关爱,春节前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慰问活动,共慰问15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其中失独家庭10户,伤残家庭5户,发放慰问金0.75万元
4、认真做好人口监测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实际出生778人,出生率5.11‰;死亡931人,死亡率6.11‰;自然增长率-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1)项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省、市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符合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立项依据合法合规。
(2)紧密结合区域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需求及公共卫生服务规划,项目设立与上级政策导向、本级财政保障范围高度契合,立项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3)项目实施符合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能够有效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免费技术服务等重点民生问题。
2、绩效目标合理性
(1)绩效目标与项目政策功能、年度工作任务相匹配,目标设定清晰、可量化、可考核,与资金规模和服务能力相适应。
(2)产出目标、效益目标、满意度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既体现政策执行的刚性要求,也兼顾基层实施的可行性,未出现脱离实际、过高或过低设定目标的情况。
(3)绩效指标细化程度较高,覆盖资金管理、对象认定、服务供给、社会效益等关键环节,能够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成效。
3、资金分配科学性
(1)资金分配以上级转移支付文件、本级财政预算为依据,按照实际服务人口、扶助对象数量、任务量及地区差异等因素测算,分配依据充分。
(2)资金投向聚焦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免费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核心支出,突出民生导向,无偏离政策方向、低效安排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上级及本级财政预算资金2952.3万元均能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较高,未出现因资金滞后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补助等规定用途,支出审批手续完备、票据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虚列支出等违规问题。
3、资金支付效率
扶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等直达方式发放至个人账户,支付流程规范、支付及时,有效保障了受益对象及时足额领取补助。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资金拨付与发放产出
(1)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达到预期目标,有效保障了项目正常开展。
(2)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等补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节点发放到位,发放及时率、足额发放率均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3)资金发放程序规范,通过“一卡通”等直达方式直达受益对象账户,发放准确率较高,未发生重大错发、漏发问题。
2、对象认定与管理产出
(1)严格按照政策条件完成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申报、审核、公示、确认工作,对象认定准确率达到预期标准。
(2)全面完成年度对象动态管理任务,及时对新增、退出、变更对象进行信息更新,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3)受益对象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完整率、准确率较高,实现对象信息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3、服务任务完成产
(1)按计划完成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咨询等服务任务,服务完成率达到年度目标。
(2)有序开展政策宣传、入户随访、业务培训等工作,宣传覆盖率、服务覆盖面均达到既定要求。
(3)全面建立并完善对象个人档案、资金发放台账、服务记录等资料,档案规范完整率达标,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4、任务执行时效与质量产出
(1)项目各项工作均按年度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推进,整体实施进度符合计划安排,无严重滞后情况。
(2)资格审核、资金发放、服务提供等环节质量可控,未发生因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失误或违规问题。
(3)年度既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量化产出指标均达到或基本达到绩效目标设定值,整体执行效果良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1)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稳定了生育政策实施秩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持续帮扶,缓解其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压力,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政策覆盖面持续扩大,符合条件对象实现应享尽享,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公信力,增强群众对民生政策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4)通过宣传引导、技术服务、健康指导等措施,提升育龄群众健康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助力健康建设。
2、经济效益
(1)提升,避免挤占挪用和低效浪费,实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2)减轻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经济负担,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一定程度上增强家庭消费与发展能力,促进基层民生改善。
(3)减少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信访、纠纷处置等行政成本,提升公共管理整体效益。
3、服务对象效益
(1)受益对象扶助金按时足额发放,生活保障得到稳定支撑,满意度持续提高。
(2)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咨询、随访关怀等服务可及性增强,有效降低群众就医服务成本。
(3)特殊家庭得到常态化帮扶与心理关怀,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级工作责任
建立卫健部门牵头、财政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兜底摸排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各岗位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象认定、资金发放、服务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将计划生育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杜绝工作推诿、责任悬空现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资格审核,实现对象精准管理
严把计划生育扶助对象入口关、审核关、退出关,构建“村摸排、乡审核、县复核”的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基层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核实信息,对照政策标准精准筛查新增对象,全面收集身份证明、婚育证明等佐证材料;严格执行公示程序,通过村(社区)公告栏、政务平台等渠道公开对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错报、漏报、虚报问题。同时建立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与公安、民政、医保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对死亡、迁出、资格失效的对象进行退出处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享尽享、应退尽退,保障政策执行的精准性与公平性。
(三)严控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高效拨付
严格遵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的资金管理模式。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上级及本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通过“一卡通”“惠农补贴”等直达方式,将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直接发放至受益对象账户,减少中间环节,杜绝资金截留、挤占、挪用问题。完善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每笔支出均做到票据合规、依据充分、审批完整,定期开展资金使用专项核查,全程跟踪资金流向,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精准用到计划生育家庭保障上,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优化服务供给,提升群众政策获得感
聚焦计划生育家庭实际需求,拓展多元化服务内容,在落实资金扶助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咨询、孕前优生检查、入户随访等便民服务。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特殊困难家庭,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定期开展走访关怀,提供心理疏导、养老医疗协助等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特殊家庭生活难题。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下宣传栏、入户宣讲、线上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解读计划生育扶助政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让群众清晰了解政策内容、申领方式,主动参与配合项目实施。
(五)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
构建日常监管、专项督查、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管控体系,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现场督查、资料核查,重点检查对象认定、资金发放、服务落实等关键环节;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异议与投诉,对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建立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对督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出现,有效防范项目实施中的廉政风险与管理漏洞,保障项目全程规范有序运行。
(六)规范档案管理,实现工作全程可追溯
高度重视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全面收集对象申报材料、审核公示记录、资金发放凭证、服务台账、督查整改报告等各类资料,按照“一户一档、一事一档”的标准分类整理,做到资料齐全、内容规范、装订整齐。同时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将对象信息、资金数据录入专用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查询、动态更新,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为项目绩效评价、后续政策优化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支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扶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够精准,信息更新存在滞后性
部分基层单位对扶助对象的动态摸排不够及时,少数对象因户籍迁移、死亡、资格条件变更等情况,未第一时间完成信息更新与资格退出,出现短暂的超期发放或信息误差问题;个别新增对象摸排、审核流程偏慢,导致资格确认滞后,未能及时享受扶助政策,对象认定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度不足,资料完整性有待提升
基层村(社区)及乡镇(街道)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对象申报材料缺失佐证资料、审核记录不全,公示影像、随访服务记录、资金签收凭证等台账资料不完善;少数档案分类混乱、装订不规范,信息化录入不及时,存在纸质档案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影响项目实施全过程追溯核查。
(三)政策宣传覆盖面与深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均衡
政策宣传多集中于固定场所公告、集中宣讲,针对流动人口、偏远乡村群众、老年群体的针对性宣传不足,部分群众对扶助政策申领条件、发放标准、办理流程等核心内容了解不全面;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宣传利用率不高,导致政策传播覆盖面受限,个别群众因不了解政策而未及时申报,政策红利未能全面覆盖符合条件群体。
(四)基层服务能力薄弱,服务精细化水平不足
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手不足、专业能力有限,面对对象摸排、资格审核、资金发放、随访服务等多项工作,难以做到精细化落实;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个性化帮扶、心理疏导、养老医疗对接等延伸服务开展不到位,多以资金发放为主,多元化服务供给不足,群众服务体验感和获得感有待提升。
(五)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不畅,联合监管效率偏低
卫健、财政、公安、民政、医保等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未完全建立,缺乏常态化的数据比对通道,对象户籍、死亡、婚姻、社保等信息无法实时互通,仅靠基层人工摸排核查,效率低、误差大,难以实现对象资格的精准核验,增加了错审、漏审的风险,跨部门联合监管合力未充分发挥。
(六)资金监管精细化程度不足,日常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虽然资金整体使用合规,但部分基层单位资金支出台账记录不够细致,资金使用痕迹管理不到位;日常资金监管多侧重于事后核查,事前预算管控、事中进度跟踪不够严格,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动态监测不足,资金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仍有提升空间。
七、有关建议
(一)优化对象动态管理,提升精准认定水平
一是健全常态化摸排核查机制,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工作人员主体责任,实行按月摸排、按季复核制度,及时掌握扶助对象户籍迁移、死亡、资格变更等动态信息,严格落实资格退出机制,从源头杜绝错发、漏发、超期发放问题。二是细化对象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规范申报材料审核标准,做到佐证资料齐全、审核流程留痕,确保新增对象资格认定及时、准确,实现符合条件对象应享尽享、应退尽退。三是强化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录入与更新,确保纸质档案与系统数据实时同步、完全一致,提升对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水平。
(二)规范档案台账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保障
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管理标准与规范,明确档案收集范围、整理要求、归档流程,实行一户一档、一事一档分类管理模式,全面完善对象申报材料、审核公示记录、资金发放凭证、随访服务台账等资料,确保档案内容完整、装订规范、存放有序。安排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档案整理自查与核查,将档案规范管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档案管理责任意识。同时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动纸质档案电子化录入,建立档案查询与追溯体系,实现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三)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扩大政策覆盖广度
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制定差异化宣传方案,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消除政策知晓盲区。针对偏远乡村、老年群体,通过入户宣讲、村社公告、大喇叭播报等传统方式精准解读;针对流动人口、年轻群体,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政务APP等新媒体,推送通俗易懂的政策图文、短视频,清晰讲解申领条件、办理流程、发放标准。将政策宣传纳入基层日常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宣传,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咨询窗口,安排专人答疑解惑,全面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群众及时申报、享受政策红利。
(四)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精细程度
充实基层计生工作力量,合理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减少兼职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保障工作精力投入。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政策解读、资格审核、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档案规范等专题培训,针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系统培训,对现有人员开展进阶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聚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需求,拓展服务内容,在资金扶助基础上,增加心理疏导、养老帮扶、医疗协助、入户随访等个性化、多元化服务,建立一对一帮扶台账,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五)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数据信息壁垒
建立卫健、财政、公安、民政、医保等多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与联合核查机制,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职责与时限,定期开展户籍、死亡、婚姻、社保、救助等信息交叉比对,实现对象信息实时互通、动态核验。建立跨部门联合督查、联合研判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协同工作会议,梳理解决对象认定、资金监管、服务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凝聚工作合力,变人工单一核查为部门联合数据比对,大幅提升对象资格核验效率与精准度,降低管理误差与风险。
(六)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强化全流程绩效管控
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深化资金精细化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规范资金拨付与支出审批流程,完善资金支出台账,细化资金使用记录,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凭据齐全。构建事前预算管控、事中进度跟踪、事后效益核查的全流程资金监管体系,定期开展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加大日常动态监管频次,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规行为。将资金使用效益纳入绩效评价核心指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与后续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工作考核直接挂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压实工作落实责任
优化项目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动态管理、档案规范、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精细化指标考核权重,弱化单纯任务量考核,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导向。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现场核查与线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各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核查群众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工作失职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依规追责,同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强化激励约束作用,倒逼项目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4年卫生健康项目中央直达资金省级配套(计划生育)补助资金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