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费发放工作,有效保证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的发放,确保国家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权益。
2.项目实施情况
2025年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及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困难优抚对象抚恤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1269.90万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5年根据昆财社〔2025〕15号文件1269.90万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费发放工作,有效保证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的发放,确保国家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权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预算批复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阶段性目标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及范围
为强化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管理水平。
2025年期间的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相结合。
(2)公开公正原则
绩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按照规定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评价依据
绩效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3)《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2.绩效评价方法及标准
(1)绩效评价方法
分析评价。不断完善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形成规范有序、指标清晰、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找准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管理办法,指导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查看项目实施成果和听取项目实施效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2)绩效评价标准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1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2.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3.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4.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
5.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6.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7.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
8.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9.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95.52分,评定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实现情况
①数量指标: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发放人数;本项目发放优抚对象人数为1717人,实际发放1717人,已完成指标值。
2.质量指标实现情况
①经费足额拨付率:由中央、省、市、县各级承担的本项目的资金,已足额拨付,拨付率100%。
②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我单位严格按照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执行,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
3.效益指标实现情况
①社会效益指标: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有效改善。
4.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优抚对象满意率度≥9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必要性。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抚恤补助政策,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费发放工作,有效保证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的发放,确保国家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权益,项目立项十分必要。
2.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补助资金预算在年初顺利下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优抚对象补助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未因资金问题导致补助不及时发放;
2.资金使用合规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支出都经过科室审批,相关凭证齐全,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时效: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每月按时发放。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优抚对象生活情况的到有效改善。
2.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优抚对象满意率度达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项目实施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根据建立健全对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出预算批复内容使用资金。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达到特定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和监控。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