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暨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检查工作方案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暨中小学教育 装备产品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暨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联合抽查工作,成立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正乾同志为组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金武同志、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赵兴东同志为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发展科(教育)、基础保障科(基建)负责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科长、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各公民办学校校(园)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发展科(教育),赵兴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茂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抽查时间
2026年12月前。
三、抽查对象
从全县中小学校中抽查2所学校。
四、抽查频次
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五、抽查内容
(一)文体教育用品使用情况。
(二)教学仪器使用情况。
(三)校服征订及购买情况。
六、抽查程序
(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开始前,按照实际需要人数的两倍,从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每个检查组人员应为2名以上,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工作开始前,按照随机抽查2所校(园)的要求,从全县中小学校(园)中随机抽取受检学校。
(三)下发检查通知。根据抽取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情况,下发检查通知。
(四)公布检查结果。各随机检查组检查完相关工作后,于一周内将结果反馈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发展科(教育),教育体育发展科(教育)按要求公布检查情况。
七、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评定“合格”和“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