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集体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制订工作项目采购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文件要求,拟对富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购买服务,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项目(目录代码: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富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一)受托第三方机构必须配备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确保工作质量。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跟踪、统筹各环节工作,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成员不得中途调换。
(二)严格保密管理,完整存档评估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评估信息。
(三)严格按照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5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公示地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