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江苏南京不动产委托拍卖机构的公告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江苏南京不动 产委托拍卖机构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江苏省南京不动产资产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资产拍卖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涉案不动产委托拍卖的拍卖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拍卖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一)商品房1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云台山河路1号河滨花园3幢902室,建筑面积118.98平方米。
(二)车位1个。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云台山河路1号2号地下车库1429号车位,建筑面积13.38平方米。
(三)商铺1。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禧路6号4幢104室,建筑面积52.34平方米。
(四)商铺2。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618号4幢105室,建筑面积61.56平方米。
对以上4处不动产资产产权进行拍卖。
二、项目背景及目的:为切实做好江苏南京不动产资产处置工作,确保相关资产拍卖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持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相关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专业的拍卖团队,具有丰富的拍卖经验。
(四)具有罚没物品拍卖资质的企业。
四、质量要求
服务技术和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及要求。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企业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参与本项目的优势及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人员配备(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五)近三年以来类似资产拍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项目名称页及签章页复印件,并整理成册)。
(六)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提交。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富民县永定街道88号富民县人民政府五楼机关事务管理科(邮寄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88号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
七、评选方式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报名条件,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委托拍卖的拍卖机构。
八、其他事项
(一)候选拍卖公司确定后,与委托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二)拍卖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开展拍卖工作,确保拍卖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三)拍卖佣金由拍卖机构按照行业合理标准向买受人收取,执行标准按照拍卖机构与买受人合同约定执行。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人员、交通、差旅及办公费用等由中选机构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0871-68813991,13888679843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