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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605-10922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25 09:0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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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5 09:0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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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大营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翼途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项目位于云南富民产业园区大营片区。项目新建两个车间,共设置三条生产线,总占地面积为8618.99m2。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车间内设置两条生产线,其中外墙硅酸盐无机隔热材料、内墙硅酸盐无机隔热材料、钢结构用硅酸盐无机新材料、硅酸盐无机地坪材料、水性硅酸盐防火新材料生产等共用1#生产线;2#生产线为硅酸盐无机石英砂隔热材料生产线;干粉砂浆车间内设置3#生产线生产内墙干粉隔音砂浆及外墙干粉隔热砂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7万吨、干粉砂浆5万吨。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2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抑尘,施工粉状物料车辆封闭运输,易起尘物料加盖防尘网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生活垃圾经厂区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车间1#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布袋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车间2#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2#布袋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干粉砂浆车间3#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3#布袋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2#生产线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3#生产线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新建企业水泥制品生产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池预处理后,均进入处理规模不小于7m3/d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暂存于带盖密闭污水暂存池,近期由罐车运送至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市政管网接通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三)噪声:噪声采取对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定期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废包装袋、空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废滤料由设备厂家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环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设置一座容积不小于6m3地埋式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邮    箱:fmxhjbhj163.com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    编:650400

水性硅酸盐无机新材料项目环评报批稿-全本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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