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辖区闲置地块破损围挡修复项目的购买计划
根据富民县城建管理优化提升重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为持续改善辖区人居环境面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成器墩村口及成器墩村(阳光幼儿园对面)破损围挡修复项目的购买服务,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现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营街道办事处关于辖区闲置地块破损围挡修复项目的购买计划。
二、购买主体
大营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实施辖区闲置地块破损围挡修复项目,项目修复面积约350平方米,项目经费包含材料采购、人工施工、现场作业等全部相关费用。
六、预算资金
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资金来源为大营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
七、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二)报价人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八、质量要求
围挡修复后外观整洁牢固、结构稳定安全,材质达标、安装规范,无破损歪斜、松动脱落现象,整体观感协调美观,符合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相关要求,满足日常安全防护及市容管理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要求。
九、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87168830066
联系地址: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街40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