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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606-10935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6-01 14:2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3万吨/年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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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3万吨/年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1 14: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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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3万吨/年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万吨/年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北营村委会昆明钛产业基地(昆明东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富民星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3万吨/年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北营村委会昆明钛产业基地,项目租用昆明东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现有空地,总占地面积2330m2。项目设置1条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脱水、煅烧及破碎工序,其中脱水与煅烧工序建于该公司现有煅烧窑炉东侧,破碎工序建于现有破碎车间南侧,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3万吨电子级高纯二氧化钛。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6.3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易起尘物料及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防风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窑炉尾气经“余热锅炉+高温布袋除尘器+三级喷淋设施+玻璃钢电除雾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高40m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口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20m的排气筒(DA002)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厂界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生产废水采用氢氧化钠调节pH后作为窑炉尾气三级喷淋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装置、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厂区已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 400m3/h)处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石灰乳乳化及车辆轮胎清洗,剩余部分外排至螳螂川,外排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噪声:噪声采取对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定期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收尘灰收集后交由昆明东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生产原料使用;产品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三级絮凝沉淀池污泥处置前需进行属性鉴别,鉴别前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若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片碱废包装袋、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食堂泔水、隔油设施废油、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昆明东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环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3万吨/年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邮    箱:fmxhjbhj163.com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    编:650400

3万吨每年高纯二氧化钛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全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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