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公示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5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公示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及省、市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收益、结余及管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总体情况
(一)资金性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公示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管理机构: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
二、年度资金收支情况
(一) 期初资金结余:人民币88679619.98元。
(二)本年度归集情况
1.本年度交存收入:5612264.86元。
2.本年度利息及增值收益:12882.43元。
(三)本年度使用情况
1.本年度核准使用维修资金小区:2个,
2.本年度实际拨付维修资金:205760.87元。
3.主要用途:电梯维修、水泵维修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等
(四)期末资金结余
期初结余+本年度收入-本年度支出=人民币94099006.40 元。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分级公示制度。
(二)维修资金使用均按规定履行申请、审核、公示、拨付、验收程序。
(三) 资金存放于指定商业银行专户。
(四)本年度未发生违规使用维修资金情况。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
五、监督与咨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
受理单位: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
联系电话:0871-68816750
地址:黎阳大厦二楼(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8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