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富民县珈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竜山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富民县珈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竜山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经批准的选址位置因受地质灾害危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124202500002号)所确定的选址,经云南信城地质勘察有限公司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议重新选址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第五款: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的规定,我局拟注销富民县珈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三竜山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124202500002号),为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权益,现将上述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16268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