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李灿辉 富国用(2008)第188号、富民县字第20071017号〕
发布时间:2026-06-2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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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灿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环城南路(黎阳小区48幢),证号为:富国用(2008)第1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昆明市房权证富民县字第2007101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灿辉
富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