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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6-07-03 09:1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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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服务内容

完成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项下的大营街道松林永安片区、罗免镇麦家营罗免片区、赤鹫镇平地片区、东村镇万宝山片区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审核服务:①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②抽查审核工作;③对审核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④根据采购人需求出具审核报告。

2)财务决算审计(包括对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审核;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审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审计,以及采购人下达的为完成富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其他审计任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审计报告完成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签订后2个月。

六、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7.44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肆仟肆佰元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完成服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由本单位按照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采用询比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九、承接标准

本项目审计服务工作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昆明市的其他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符合审计部门的审计要求。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后续签订的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合同商定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异议反馈电话同下。

采购人: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富民县环城西路8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871-6881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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