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王正华 云(2025)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1716号〕
发布时间:2026-07-0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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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富民县款庄镇青平村民委员会青平庄村,证号为:云(2025)富民县不动产权第000171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正华
富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