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富民县(1县5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草案)》《富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富民县(1县5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草案)》《富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富民县(1县5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草案)》《富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初步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8月下旬在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及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有关的人员15人至2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5人至10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从所涉及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式样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请登录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mgt8819619@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6年8月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时,将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富民县(1县5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草案)》及《富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初步成果(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地址: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富民县环城南路建设大楼318室)
联系人: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李先生、普先生
联系电话:0871-68816059。
特此公告。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3日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