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富民县富宏城乡公交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营运车辆的公告
关于依法注销富民县富宏城乡公交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营运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五节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和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经核查,富民县富宏城乡公交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已于2026年8月19日届满。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延续申请,经电联负责人后仍未办理注销手续,现依法予以注销。
被注销许可信息如下:
业户名称 | 富民县富宏城乡公交有限公司 |
业户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环城南路36号 |
经营业户负责人 | 赵金华 |
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24MA6K9Y5E4E |
经营许可证号 | 530124005572 |
经营范围 | 城市公交客运、城际公交客运、县乡公交客运、镇村公交客运 |
经营许可有效期 | 至2026年8月19日 |
经营许可注销后,该公司名下运营的63辆公交车辆所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一并依法予以注销,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请富宏城乡公交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配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如对本注销决定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富民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富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富民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日
附件:富民县富宏城乡公交有限公司营运车辆(63辆)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