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富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富民县农业农村局拟于2026年9月开展“富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三、服务内容
(1)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技术规则》,对昆明市下发“底数核查”数据,包括审计等反映面积不实问题的项目、对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的,以及对套合结果存疑的项目、对永久基本农田内“不具备条件”建设的地块开展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并修正矢量数据;整理汇交全套核查数据、图件、台账及专项工作报告,规范统一数据标准,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完成成果审核、修改及质量抽查。(2)开展待建高标准农田“具备建设条件”地块的潜力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位于25度以上陡坡、属于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内未经充分论证的、水资源匮乏未经充分论证等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情形。对剩余具备建设条件的图斑同步填报《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待建规模核查明细表》。
四、服务期限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部署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五、预算资金
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由本单位按照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七、承接主体资格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其余资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设定。具体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准。
八、公告时间及方式
公告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本公告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富民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丁洪伟
电话:13888536670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