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26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第一批拟发放公示名单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云人社通〔2026〕2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6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可享受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 25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我中心通过系统筛查及在信用中国系统进行数据核查比对,产生第一批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8日至14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及时进行反馈,反馈电话:68814639。
富民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8日
富民县2026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一批拟发放公示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