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关于殡葬设施用地审批手续组件报批、公墓“一墓一策”及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拟对富民县殡葬设施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及相关工作购买服务,编制如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一、项目名称
殡葬设施用地审批手续组件报批、公墓“一墓一策”及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民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评估机构开展富民县殡葬设施用地审批手续组件报批、公墓“一墓一策”及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5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1.受托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土地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报批咨询相关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跟踪、统筹各环节工作,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成员不得中途调换。
2.严格保密管理,完整存档评估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评估信息。
3.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资料报批相关要求、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八、购买方式
本项目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开展采购工作。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其凡 联系电话:0871-68816267
公示地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富民县民政局
2026年9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