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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09:4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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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劳务碰瓷: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讨薪为名聚众围堵政府部门、项目部、现场吵闹、言语威胁、发布制造舆情等方式逼迫企业支付高额退场补偿费、误工费、交通费、人工费或工程尾款的;

2.劳动者频繁“闪辞”,刻意利用企业管理漏洞、制造劳务纠纷,事后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聚众闹事、软暴力胁迫等方式索要高额赔偿、退场费、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超额利益的;

3.刻意制造工伤、违规场景,虚构伤情,骗取工伤待遇、经济补偿的;

4.以投诉举报、信访施压为手段,胁迫用人单位支付超出法定标准的款项的;

5.以非法目的虚构劳动关系、刻意制造用工矛盾、重复投诉举报、滥用仲裁诉讼权利等方式,向用人单位敲诈索要高额赔偿的;

6.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滥用劳动法规制造劳务纠纷,谋求超额经济补偿的牟利行为。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具备支付能力却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采取转移资产、隐匿经营场所、逃匿失联等方式逃避工资支付义务;编造虚假工资台账、伪造工资发放记录,隐匿欠薪事实,规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人社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后,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意欠薪行为。

(三)强迫劳动:以暴力、胁迫、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举报电话:0871-68814900、0871-68811900(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2:00,14:00-17:00)。

(三)来信地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民县黎阳路148号)劳动保障监察科,邮编:650400。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或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所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物证、录音录像等)。

(二)举报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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