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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10-08 14:22
名 称: 散旦镇人民政府关于散旦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房屋评估服务的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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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旦镇人民政府关于散旦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房屋评估服务的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26-10-08 14:2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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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云财综〔2022〕72号)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为加快推进散旦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妥善做好项目范围内房屋拆除补偿及保全评估工作,现就项目房屋评估服务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散旦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房屋评估服务采购。

二、采购主体

富民县散旦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按采购方要求,对散旦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范围内沙营村拟拆除的1栋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对另1栋房屋进行保全评估。具体包括:房屋价值评估、房屋保全评估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出具符合规定的评估报告,作为房屋拆除补偿及保全处置的依据。

五、预算资金

项目经费控制在1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镇级自筹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评估机构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资产评估资质,并在云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质量要求

评估报告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准确,能够作为房屋拆除补偿及保全处置的合法依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可。

八、采购方式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位询价比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采购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及公示地址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8840010(民政事务岗刘老师)

联系地址:富民县散旦镇散旦街87号


散旦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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