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建许准字〔2026〕19号)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南滢茗水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m³山泉水生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云南滢茗水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4MAE6T0Y61M
地址:富民县散旦镇龙泉路(集贸市场旁)
你单位于2026年9月23日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申报的年产35万m³山泉水生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9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年产35万m³山泉水生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富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