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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民政局 富民县中心敬老院 关于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26-10-10 16:5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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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展好富民县民政局、富民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文件精神,富民县民政局、富民县中心敬老院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民政局、富民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民政局、富民县中心敬老院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四、主要内容

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负责承担富民县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商的招标代理相关事宜,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服务商报名、服务商评选、中标结果公示、招标资料(含纸质、电子材料,评选音视频资料等)整理归档等相关专业服务。二是为富民县中心敬老院日常管理及运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及法律文书;对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核;为涉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办理敬老院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同时,供应商须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应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熟悉民政领域及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为事业单位或养老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者优先。

七、目标要求

做好富民县民政局、富民县中心敬老院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为民政局依法行政、为敬老院规范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项目金额在60万元以下,采用单位集体研讨比选方式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思瑞   联系电话:0871-66025851。

联系地址:富民县黎阳路146号

富民县民政局        富民县中心敬老院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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