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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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富民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富民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部门收支总表
四、部门收入总表
五、部门支出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基本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富民县防震减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施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安宁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富民县防震减灾局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富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综合管理;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组织编制地震小区划,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和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织开展水库地震和各类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富民县防震减灾局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富民县防震减灾局,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防震减灾局工作重点是切实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2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28万元(本级财力134.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28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3万元、主要反映养老保障缴费支出;列“210-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列”224-0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支出9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221―0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85万元。
(二)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4.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134.28万元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23.33万元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2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本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0.11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富民县防震减灾局部门基本支出134.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津补贴标准增加,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富民县防震减灾局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我部门没有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富民县防震减灾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富民县防震减灾局在职责职能范围内,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各级下达工作任务。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绩效。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41900111
2019年预算报表20190422111024507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