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大营五金建材产业园片区
建设单位:昆明银华工贸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银华工贸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位于富民工业园区大营五金建材园。项目租用云南皇派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2600m2及云南富邦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标准厂房1500m2进行生产。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租用厂房,只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烟尘、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2)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喷漆房内密闭进行,废气经负压风机收集至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即:颗粒物≤120mg/m3、最高排放速率≤3.5kg/h,挥发性有机物≤120mg/m3、最高排放速率≤10kg/h;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即: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处1h平均浓度排放限值≤10 mg/m3,特别排放限值≤6 mg/m3;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任意一处浓度排放限值≤30 mg/m3,特别排放限值≤20 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2)设置一个≥8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作为后期设备润滑使用;废过滤棉、活性炭、废原料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总量
固废处置率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富民县委党校1号楼四楼
邮编:650400
附件: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加工钢结构产品3000吨项目(报批稿)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