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关于《富民县环境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建立生态环保“共建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9年2月,富民县制定并印发了《富民县环境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该制度解读如下:
一、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内容是什么?
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局性的环境保护问题和某个重大建设项目及规划所涉及的环境问题,建立了富民县环境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环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组成
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富民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县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若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整、机构改革发生变动,由相应的人员或承担原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的部门自动递补。
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联席会议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责任单位,研究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有关事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执法问题。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议定事项。
三、环境联合会议制度要求和工作职责是什么?
联合会议制度要求:
1.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2. 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需研究事项,报召集人审定。
3.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并抄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4.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要求,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环境执法合力。涉及环境执法的重要情况应及时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合会议制度工作职责:
1. 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重大环境决策或重大环保措施,审定环境保护规划及重要环保工作的计划和阶段性目标,通报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以及环境联动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2. 分析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形势,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
3. 研究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加强环境联动执法工作的对策措施。
4. 会商环境执法重要问题或环境违法重大案件,提出解决方案。
5. 研究解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的其他事项。
四、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有哪些?
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有多重制度组成: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环境联动执法信息互通制度、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应急制度、环境保护违法案件联合查办工作制度、重大环境案件会商处置制度。它充分发挥了舆论宣传作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成效,及时公布环境联动执法典型案例,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2021年6月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