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三)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401512732XA
(四)法定代表人:张会春(负责人)
(五)联系电话:0871-68813680
(六)执法区域:富民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体育机构
(七)单位地址:富民县黎昌路黎阳大厦15楼
(八)监督电话: 0871—68811221
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地方教育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提出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域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货款。
(四)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对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六)指导县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负责县属及中等以下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县各类高中、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各类高中、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各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协调管理学校干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二)负责指导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