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工业园区大营五金建材产业园区七号地
建设单位: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新建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工业园区大营五金建材产业园区七号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2′1.832″,北纬25°14′2.743″。项目租用昆明阳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建成的生产车间生产加油站配套标识标牌,拟设置3条生产线,建成后生产标识标牌650吨/年。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租用厂房,依托已建厂房进行改造。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餐饮废水依托已建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与餐饮废水一起依托阳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废水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粉末喷涂固化废气:金属部件粉末喷涂过程在粉末喷涂室进行喷涂,喷涂后于烘干室内进行烘干固化。喷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末喷涂烘干室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与吸塑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共用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2#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调漆、底漆喷涂及自然晾干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过滤棉进行过滤后进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3#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120 mg/m3、1.75kg/h,非甲烷总烃≤120 mg/m3、5kg/h,二甲苯≤70 mg/m3、0.5kg/h(因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故上述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2)无组织废气
项目设置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非甲烷总烃≤4mg/m3。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 NMHC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食堂依托昆明阳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有关规定的小型规模,即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喷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泔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2)设置1间面积≥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0.756t/a,颗粒物0.033t/a,二甲苯0.119 t/a。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0.023t/a,颗粒物0.137t/a。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帝凡达标识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新建项目(报批稿)-0812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