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富民县2022年产业招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推动产业招商全面提质增效,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产业招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招商委发〔2022〕4号)文件内容,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分为有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的责任单位(8家)、无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的责任单位(17家)和产业招商工作专班(5个)来进行分别考评。
二、考评方法
考评实行百分制评分,按照综合加权方法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指标体系包括重点考核指标、加(扣)分项。考评得分=考核指标得分+加分项得分-扣分项扣分。
三、质量考核暨引进“招大引强”项目
结合我县实际,用地类(产生固定资产投入)重大产业项目认定标准为,计划(协议)投资额达到:一产项目5000万元;二产项目(不含采矿业)10000万元;三产项目10000万元。
四、考核指标
1.有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的责任单位考核指标
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个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30%。产业项目资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30%。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占20%。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当年度进度占15%。签订重大产业项目框架性投资协议情况占5%。
2.无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的责任单位考核指标
产业项目资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60%。新引进产业项目推进情况占20%。新引进产业项目当年度进度占20%。
3.五个产业招商工作专班考核指标
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个数占30%。外出考察活动占10%。签订重大产业项目框架性投资协议占20%。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情况占30%。引荐重点企业数量占10%。
1.县招商委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项目实地查验,于6月20日至7月20日,对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半年考核,于12月21日至次年1月20日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年考核,并进行综合评分。
2.县招商委办根据申报项目情况,不定期进行项目实地核查,并结合走访企业、电话询问等方式,核实项目及实际投入的真实性。
本办法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关联文件:富民县2022年产业招商考评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