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民县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富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民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富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有效促进富民县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省、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全民科学健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进一步增强,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稳步增长。
1.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明显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3%以上。
2.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全县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积极推进“10分钟健身圈”建设,“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6平方米。
3.社会体育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打造具有示范性的县级体育单项协会2个、体育俱乐部2个,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4.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蓬勃开展。持续提升“健康中国·活力富民”职工健身运动会品牌活动质量,继续打造“一地一品牌、一季一特色”全民健身活动名片,每年开展100人次以上健身活动达5次以上。
5.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人,全县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人,成立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人数每年不少于3600人。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常态化开展体育场地设施统计调查,梳理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空白点”,编制富民县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积极争取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2.补齐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利用和管理好规划体育用地,盘活城镇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复合利用城镇已有空间资源,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支持建设集文化宣传、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争取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步道2条。大力推进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争2025年实现100%达标。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3.健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类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湿地以及螳螂川、龙纳河、龙泉河等联系山水的生态河道,建设环山环水的健身步道、城市绿道和自行车道。城区公园因地制宜配置健身路径、健身步道、定向运动、儿童娱乐等体育健身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群众性滑冰(仿真)冰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完善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地建设,健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配备适合各年龄段人群使用的设施设备,全面推进场地设施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4.推进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加大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每年新增2个农民体育工程点和5条健身路径,城市普遍建成社区“15分钟健身圈”,积极推进“10分钟健身圈”建设。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或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0.3平方米的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规划设计、工程验收需征求体育部门意见建议,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为居民就近锻炼提供便利场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残联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5.提升全民健身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适残等需求规划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完善信息化服务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场馆运营和使用效益。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等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形式,提高运营效率。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6.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充分发挥县体育总会的作用,推进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引导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基层并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各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配齐配强文体工作人员,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支持社区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承接形式多样的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将运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指导群众科学参与运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7.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完善省、市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科学权威的健身方法库、宣传平台和线上培训平台,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各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指导,为居民提供身边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8.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质量。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用、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加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持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鼓励各类专业人员申请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报到制度,提升指导服务率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鼓励运动员、体育教师、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和线上直播等志愿服务,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训,探索设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文明办、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9.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依托昆明数字体育平台,加快全民健身智慧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个人电子穿戴设备在健身指导方面的作用,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育消费等信息服务。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公共体育设施智慧化、群众体育赛事信息化水平,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科工信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0.持续开展科学健身“众参与”。继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大众养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倡以家庭为单位培养共同的体育爱好,掌握运动技能,形成家庭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前辈体育人的奋斗历史,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弘扬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宣传片、音像制品、推广手机软件、数字地图等方式,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培养体育消费习惯,提高群众健身素养和体育参与意识。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美丽县城评选中全民健身相关指标内容,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11.积极打造高原训练基地。争取建设1个高原运动训练基地,推进“高原运动训练、全民健身、体育旅游、体育科研、体育文化交流”一体化发展。以足球、篮球、排球、山地自行车、游泳、网球、射击、射箭等项目为重点,提高高原运动训练服务的质量。探索高原运动训练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基地建设模式,突出健身休闲功能,建设集“体育赛事、全民健身、体育医疗康养、体育文化中心”为一体的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系。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2.积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继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办好各级各类、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依托昆明市教育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资源,积极参与国际体育赛事、教育体育展会、学术交流会议等各类项目,拓展交流合作渠道。积极参与省、市品牌赛事,鼓励建设山地运动、水上运动和洞穴探险体育旅游基地,打造知名体育旅游品牌;积极打造攀岩、滑翔、漂流、半程马拉松、山地自行车、泥泞障碍赛等品牌赛事,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体育比赛项目。持续打造“一地一品牌、一季一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名片。积极组织健身气功、武术、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外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侨联、县残联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3.积极打造社区健身示范小区。全力推进社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具备条件的社区创建健身示范社区。示范社区配备室内、室外相结合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国民体质监测点等。配置室内健身器材及国民体质监测一体机等器材设施,室外至少拥有篮球(或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路径器材、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拥有1个健身指导站、5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3支以上社区健身活动队。每年开展社区健身展示、科学指导、培训交流等活动累计不少于20次,力求做到“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展示、天天有锻炼”,满足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的需求。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残联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4.积极开展民族体育示范活动。注重挖掘少数民族和民间体育文化,推广陀螺、射驽、吹枪、抢花炮、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搭建运动员培养、训练、竞赛一体化平台。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争取举办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或单项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5.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示范展示。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带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在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类职工群体中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工间操,发挥各级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健身气功、中长跑、健步走、游泳、篮球、气排球、柔力球、地掷球等适宜性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站点)建设,组织老年人团体健身,适量运动,促进运动康养。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单位为实施主体,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体育社会保障和公共体育服务,定期参与、举办外来务工人员运动会。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四)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品牌
16.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对《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社会组织进入学校参与学校体育工作渠道,鼓励体育教师走出校园指导社会体育工作,促进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比赛及工作开展,开拓校内外体育人才资源互通互补、互促互进的新局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时间、空间促进计划,落实“五项管理”及“双减”政策要求,提高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强化大课间活动安排,推进体育锻炼类作业的实施,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增加课后服务的文体类内容。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低免开放的力度,提高全县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和场地需求。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7.加强体旅融合。依托螳螂川—普渡河(富民段)流域及支流沿岸生态环境治理及项目建设,以体育旅游产业为主导,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引入集观赛旅游、体验旅游、休闲运动、极限挑战、高原体育训练、民族体育旅游等体验于一体的“体育+旅游”系列体旅产品。鼓励旅游经营者设计推出健身休闲旅游新产品,依托丰富的历史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攀岩、滑翔、马拉松、定向运动、螳螂川漂流及游艇体验、冒险式车行体验基地及汽车营地等山地运动、水上运动、人文环线新兴运动休闲业态。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道)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和文化特色,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体育旅游特色小镇、运动休闲小镇和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致力营造“一地一品”全民健身特色化。扶持发展体育影视、体育传媒、体育动漫、电子竞技等体育文化创意产业,与富民本土特色文化相结合,培育具有富民特色的体育产业。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科工信局、县民宗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18.深化体医融合。落实《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和省、市体医融合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促进重点人群参加体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建设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培养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应用数据分析指导科学健身,支持体医融合理论研究,开展全民健身打造特色,加强竞技体育保障,建立体医融合试点,以镇(街道)为单位,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部署健康体征自助检测、国民体质自助检测等设备,提供健康自助检测、健康自我评估、健康指导早期干预等健康服务。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根据体质健康测定结果开具运动处方,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五)加快发展提升体育消费能力
19.融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以昆明市入选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引入第三方平台公司,着力打造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智能体育、体育用品制造和服务、体育培训、体育彩票等六大产业链条。依托全民健身中心、户外运动休闲设施、商业空间等载体,整合体育、健康、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业等功能,发展大健康产业,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消费聚集区。服务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体育产业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鼓励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和推进校企合作,逐步做大、做强本土中小微体育企业。扩大体育消费市场,提升体育用品、体育健身等传统体育消费,培育冰雪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消费,面向大众或特定群体发放体育消费券、项目体验券、赛事门票等,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以优惠价格向居民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大力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居民体育消费。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信局、县科协、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调整完善富民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及成员单位,形成全民健身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全民健身计划相关任务措施的落实。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投入机制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留归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确保专款专用。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优化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开展。鼓励社会各界对全民健身展开公益性捐赠,对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壮大人才队伍
拓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加大民族体育、健身指导、赛事组织、志愿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加强青少年体育管理、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赛事组织、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项人才培养。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健全完善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探索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机制。
(四)筑牢安全保障
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并开展培训,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
(五)强化督促检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督促指导。县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23年对全民健身实施成效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对全民健身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公众健身服务满意度调查,确保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