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计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昆政发〔2022〕20号)等文件,结合富民县实际,县教育体育局拟写了《富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并向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并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富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送审稿)》。《实施计划(送审稿)》于2022年11月18日提请第十七届富民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2022年12月6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计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基本框架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大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全民科学健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25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进一步增强,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稳步增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3%;积极推进“10分钟健身圈”建设,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6平方米;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每年开展100人次以上健身活动达5次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人,全县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人,成立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人数每年不少于3600人。
(二)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品牌、加快发展提升体育消费能力5个部分。
1.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明确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补齐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短板、健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类型、推进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场所服务能力5个内容。
2.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包括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持续开展科学健身“众参与”5个内容。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包括积极打造高原训练基地、积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打造社区健身示范小区、积极开展民族体育示范活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示范展示5个内容。
4.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品牌。包括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旅融合、深化体医融合3个内容。
5.加快发展提升体育消费能力。重点强调融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方面的内容。
三、《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计划确立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完成,《规划》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投入机制,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三是壮大人才队伍,要加大各方面的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四是筑牢安全保障,要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强化督促检查,要在2023年、2025年分别对全民健身实施成效进行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