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部门机构设置
富民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内设办公室、中心、科室13个(办公室、绩效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综合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会计监督科、金融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与比上年无增减少变化。
2.部门编制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公务员12人,工勤8人),事业编制人员16人。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63人,其中在职32人,退休31人。其中: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新招录用事业编工作人员3人,行政编工作人员1人,退休人员增加6人。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县本级预算支出标准化建设;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县对乡镇(街道)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富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县级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 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对所监管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缴县级国有资本收益;拟定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规定。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参与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全县金融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建议;为驻地金融监管部门和机构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广新的融资模式。
14、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收支管理,财政收支均衡向好。
(1)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1-10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亿元,同比增加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8亿元,同比增12.9%;非税收入完成1.94亿元,同比下降16.4%。
(2)支出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亿元,同比增长2.6%。在重点支出中,教育支出2.7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亿元,同比增长21.5%;农林水支出1.92亿元,同比减少7%;卫生健康支出1.47亿元,同比增长6.9%;交通运输支出:1.78亿元。
(3)向上争资情况:2023年1-12月,争取上级资金完成7.09亿元,完成县级目标任务7.07亿元的100.28%,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20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02亿元的172.29%。
2.强化财政职能,着力发挥调控作用。
(1)细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控制,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2)算好支出“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能压尽压、应减尽减、可省尽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
(3)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公开时间及时性和公开内容完整性的要求,经县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政府收支预决算及部门收支预决算统一在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2023年,全县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公开率均达100%,并长期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4)加强动态监控。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推动人大对预算执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控,并根据系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3.用活用好政策,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财园助企贷”“昆易贷”为中小微企业放款78户(笔),共放款1.45亿元;二是定期开展贴息补助。对符合“财园助企贷”“昆易贷”政策的企业按季度开展贴息补助,共贴息:80.86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贴息补助488万元。
4.保障民生重点,逐步健全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23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12.16万元(含县级补助缺口资金:1953.12万元),支出13780.02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282.73万元,支出29282.73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34.32万元(含中央、省级补助3044.87万元),支出7658.05万元。2023年起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增加28.43元,达到580.21元;农村低保人均月保障水平增加51.35元,达到419.98元;城镇特困人员、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月增37元,达到947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月供养标准增加37元,达到947元。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对全县3377名农村离任“两老”分别按调整后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共119.34万元。
(2)困难群众补助全面落实。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对完全自理特困对象(分散供养)发放每人每月57元护理补贴,特困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71元护理补贴,特困半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对完全自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发放每人每月285元护理补贴,特困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950元护理补贴,特困半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475元护理补贴;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最低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孤儿基本保障生活水平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374元。截止目前,已对我县36641人次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贴共计1850.41万元;80岁以上老人46345人次发放高龄补贴311.07万元;对1837人次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9.19万元。优抚对象及老年士兵1797人发放生活补助1479.16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临时救助、死亡抚恤、春节慰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2379.64万元,残疾人康复、生活补助、临时救助、培训等方面相关支出581.43万元,有力保障了各类群众的基本生活。
(3)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有力。一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严格按省定标准足额安排预算。2023年1-12月共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683.56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含普惠性资金)506.12万元、普通高中公用经费209.77万元。二是加大校建投入。投资685.7万元用于散旦小学建设项目;投资26.88万元用于富民一中食堂新建项目;投资23万元用于赤鹫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157.54万元用于大营小学、兴贡小学等5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2023年1-12月,全县有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5955人,通过“一卡通”发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651.13万元。2023年1-12月核定普通高中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488人,共发放国家助学金93.10万元,享受免学费人数120人,共免学费9.89万元;核定贫困家庭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学生123人共19.35万元。
(4)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2023年共安排拨付县文化馆、图书馆等5馆及7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34万元。二是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2023年安排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43.93万元,大力支持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5)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理财,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发生。及时进行验收,截至目前已拨付耕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近1278.11万元。
5.拓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1)加大支农资金助力乡村发展。2023年1-12月农业农村支出7659.05万元,林业支出2595.86万元,水利支出2474.1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36.57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176.61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261.01万元。
(2)运用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继续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为75.86万元,截至目前完结交易金额75.3万元。
6.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1)大力加强污染防治。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截止到10月底共拨付污水治理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我县污水处理能力,促进我县环境治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2)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为切实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功能与品质,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县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县开展了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户数1194户,预计总投资627.02万元。
7.强化风控管理,债务风险有效防范。
(1)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借和融资行为,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全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的通知》(富办通[2023]38号)。通过债务率等风险评定指标,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新上项目,妥善处置在建项目,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偿还政府债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积极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公司努力提升造血能力,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2023年累计偿还化解隐性债务5042万元。
(3)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着力分析债券资金未使用完成的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8.加强财政监督,财政监管规范有序。
(1)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私设小金库”、“无公函接待”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整治违规吃喝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开展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及重点复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三是按照“清廉富民”建设相关要求,牵头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全县56家预算单位进行了自查和复查,自查和复查共发现问题11个,监督完成整改11个。四是联合审计部门对75个预算单位(含二级单位)的部门基本账户以及自行管理的资金专户中存放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了检查,收缴存量资金88.54万元,进一步盘活了资金,扎紧了“钱袋子”。
(2)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监控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实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真正体现直达效应,监控平台显示2023年直达资金下达金额2.69亿元,截止到12月底支出金额2.44亿元,支付进度90.8%。
(3)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有序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发挥平台监管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日常督促,有效督促了各成员单位的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及时发布数据信息,对群众做到了公开透明,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4)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共2425.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44.27万元,节约81.46万元。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开展工作,所有采购行为在平台上有迹可循,实现了全网公平、公正、公开。2023年1-10月我县供应商进驻电子卖场15家,上架商品430余件,累计交易金额322.98万元,渗透率和活跃度均为100%。
(5)加大财政评审力度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努力践行“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有效地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绩效评估项目2个,送审金额1350万元;累计选取11个单位的12个项目作为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象,评价金额为9076.06万元,其中:整体评价2个,金额1710.51万元;项目评价8个,金额7365.55万元;政策评价2个。评价等级为优的有4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的有8个项目。
9.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资监管
一是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涉及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批。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的制度对监管企业需报出资人审批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批和审核上报。二是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点工作审计工作。强化对国资委企业的监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照审计评价发现问题及管理建议强化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富民县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富国资通〔2023〕9号),不断完善和加强国资委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提高企业董事会的决策水平。
10.深抓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意识形态领域。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树立“党建引领业务”新时代理念,紧紧围绕“规范、精细、透明、高效”的财政工作要求,打造“阳光财政惠民生 凝心聚力促发展”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一是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扎实有效开展全局党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认真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部门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以学促行。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以及线上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工作动力,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三是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主题党日等活动,其中包括积极组织开展“党建财兴促惠民 崇德尚俭惜寸金”党建品牌创建;持续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观看《“官油子”现形记》《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组织与县政府办、县科工局、县产业园区等党支部开展“千方百计出主意 节日保障共参与”融联式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共建共享活力。积极发挥老同志先锋模范作用,老干支部积极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革命精神”庆“七一”活动等,提升老干党支部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加爱卫大扫除、文明县城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成为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创先争优的有力抓手。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研究制定了《县财政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考核,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召开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与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等方式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以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同时,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和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控岗位风险、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与局班子成员和重要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干部也进行了谈心谈话。年内进行工作纪律提醒谈话37次,查找廉政风险点96条并制定了防控措施。
(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方向正确。充分运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积极向省市财政优势传播阵地推介信息,发出县财政强音,形成舆论引导良好势头。
(四)部门管理制度。
1、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富民县财政局关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富民县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财通〔2016〕2号于印发《富民县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财通〔2016〕2号执行。
2、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富民县财政局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按时公开。
3、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政具体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并实施了《富民县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富财通〔2016〕2号,富民县财政局年度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4、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严格按照《中共富民县委 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富发2019〕16号)执行。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财政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7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41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1864.43万元对比减少823.24万元,减少55.1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及财政安排财政资金注资云南富民产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少6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0.7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9.96%,与上年1654.05万元对比,减少613.28万元,减少37.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00%;2023年非同级财政资金拨款0.41元占全年收入的0.04%,与上年300.38万元对比,减少299.97万元,减少99.86%,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财政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10%;项目支出557.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768.33万元对比2023年减少527.14万元,减少29.81%,减少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安排财政资金注资云南富民产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少6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77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85.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0%,非同级财政资金拨款177.4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4.29%。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36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92.76%,与上年725.09万元对比,减少90.73万元,减12.51%,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7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6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7.22%。与上年46.90万元对比增加2.46万元, 增5.24%,主要原因分析是县财政局机关本年办公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7.30万元。与上年946.20万元对比减少388.90万元, 减少41.1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注资云南富民县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少6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财政局预算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部门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运行维护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报表接口系统升级及维护服务费,电子化票据管理软件服务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财政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服务费,会计核算业务培训费,互联网络100m专线费用,债务监测平台服务费,富民县财政局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富民县财政局预算编审(标准化平台)系统运行维护费,电子政务专网使用费用,聘请中介机构对国资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的审计费,财政局预算绩效再评价服务费,财政局文书档案整理归档服务费,市与县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对账服务费等支出337.3万元(包括2022年预算资金支出123.75万元,上年结余支出38.55万元和单位自有资金支出17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241.19万元的85.71%。与上年1641.28万元对比减少577.51万元, 减少35.1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财政安排财政资金注资云南富民产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少6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3年639.02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51.48%,与上年839.24万元对比,减少200.22万元,减23.86%,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由2022年的39人减少为32人,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及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59万元,占全年支出1241.19万元的51.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47.65万元、津贴补贴167.15万元、奖金49.98万元、绩效工资58.4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08万元、办公费7.03万元、印刷费1.42万元、水费0.25万元、邮电费1.52万元、物业管理费2.44万元、差旅费1.21万元、维修(护)费45.16万元、会议费1.40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专用材料费0.02万元、劳务费33.28万元、委托业务费52.68万元、工会经费15.85万元、福利费16.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24.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万元(其中:付2023年度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会费0.1万元;2023年春节慰问退休职工物品款0.87万元;建党节慰问贫困党员物品款0.11万元;付中秋节退休职工慰问费1.02万元)、生活补助0.29万元(其中:付退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助0.12万元、遗属生活补及退休人员安家费0.1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0万元(付富民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3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52%,与上年86.30万元对比增加7.08万元,增8.20%。主要用于富民县财政局在职职工32人养老保险支出,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90万元,职业年金31.35万元,死亡抚恤0.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22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5.25%,与上年61.73万元对比增加3.49万元,增5.65%。主要用于富民县财政局63人(其中:在职工32人、退休职工31人)在职及退休人员2023年度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99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8%。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电脑维修及展板标语的制作费用等。
12.农林水(类)支出22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17.72%,与上年131.55万元对比增加88.45万元,增67.24%。主要用于富民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9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3.83%。主要用于富民县财政局32人在职职工2023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的0.00%。
(六)政府采购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与2022年支出2.1万元对比减少1.1万元,减52.3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用于购复印纸56箱,共224包,合计金额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用于印刷资料费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721.9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20.98万元、占比72.1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08万元(无形资产19.57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9.49万元,占比99.59%;其他非流动资产0万元。2023年资产总额229.53万元,与上年547.13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0.11万元(银行存款减少160.11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130万元);非流动资产减少27.4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30万元,其中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富民财政局2023年安排项目资金380.61万元,项目资金的具体计划目标:1、部门预算财政业务一体化运行业务费3.89万元,2、劳务派遣人员经费29.02万元, 3、财税部门税收征管补助经费33.04万元,4、财政局预算绩效再评价服务费补助资金14.53万元,5、财政局预算信息管理平台、部门财务核算运维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补助资金(服务费)48.62万元, 6、富民县财政局文书档案整理归案服务费同6.36万元,7、财政局国资监管企业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服务补助经费23万元,8、市与县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对账服务费1.9万元,9、富民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10、村级会计管理工作补助经费2.5万元。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1.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下:
(1)2023年富民县财政局完成基本支出的100%。2023年度实际总支出1241.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9万元、资本性支出220万元。
(2)2023年富民县财政局完成培训支出的100%。2023年培训费支出11.63万元,主要用于:1、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0万元,2、金融专业能力及财政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等培训费1.63万元。
(3)2023年富民县财政局完成政府采购支出的100%。办公用品购置1万元,用于购复印纸56箱,共224包,合计金额1万元。
(4) 2023年富民县财政局完成“三公”经费支出的100%。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
(5)2023年非同级财政资金拨款支出的100%。2023年非同级财政资金拨款支出177.42元。
(8)请中介机构对富民县11家行政事业单位(12个项目)绩效评价进行审计,支付服务费7.5万元。
(9)昆财预〔2023〕1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专项经费的通知,县财政局对富民县产投黎乾实业有限公司拨付富民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220万元。
(二)评价结果。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实施评价:
(1)财务人员在业务处室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2)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2023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
富民县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并聘请了执业经验丰富的社会中介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财政局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五、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处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附件1: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