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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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县本级预算支出标准化建设;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县对乡镇(街道)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富民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县级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 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对所监管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缴县级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规定。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参与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全县金融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建议;为驻地金融监管部门和机构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广新的融资模式。
14、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财政职能,着力发挥调控作用。
(1)细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控制,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2)算好支出“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能压尽压、应减尽减、可省尽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
(3)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公开时间及时性和公开内容完整性的要求,经县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政府收支预决算及部门收支预决算统一在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开。2023年,全县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公开率均达100%,并长期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4)加强动态监控。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推动人大对预算执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控,并根据系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2、用活用好政策,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财园助企贷”“昆易贷”为中小微企业放款78户(笔),共放款1.47亿元;二是定期开展贴息补助。对符合“财园助企贷”“昆易贷”“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企业按季度开展贴息补助,截至目前已完成贴息补助488万元。
3、保障民生重点,逐步健全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23年1-10月机关养老保险保费收入8212万元,支出11433万元,企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12948万元,支出8857万元,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入1280万元,支出6307万元。2023年起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增加28.43元,达到580.21元;农村低保人均月保障水平增加51.35元,达到419.98元;城镇特困人员、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月增37元,达到947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月供养标准增加37元,达到947元。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对全县3043名农村离任“两老”分别按调整后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共94.56万元。
(2)困难群众补助全面落实。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对完全自理特困对象(分散供养)发放每人每月57元护理补贴,特困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71元护理补贴,特困半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对完全自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发放每人每月285元护理补贴,特困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950元护理补贴,特困半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475元护理补贴;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每人每月90元;提高孤儿基本保障生活水平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374元。截止目前,已对我县80531人次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贴共计1742.82万元;80岁以上老人38844人次发放高龄补贴258.07万元。优抚对象及老年士兵1797人发放生活补助1479.16万元,有力保障了各类群众的基本生活。
(3)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有力。一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严格按省定标准足额安排预算。2023年1-10月共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91.72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含普惠性资金)144.81万元、普通高中公用经费111.53万元。二是加大校建投入。投资183万元用于散旦小学建设项目;投资17.8万元用于富民一中食堂新建项目;投资16万元用于赤鹫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157.54万元用于大营小学、兴贡小学等5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2023年1-10月,全县有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5955人,通过“一卡通”发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334.62万元。2023年1-10月核定普通高中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488人,共发放国家助学金54.03万元,享受免学费人数120人,共免学费9.89万元;核定贫困家庭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学生123人共19.35万元。
(4)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2023年共安排拨付县文化馆、图书馆等5馆及7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30.76万元。二是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2023年安排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41.72万元,大力支持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5)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理财,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发生。及时进行验收,截至目前已拨付耕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近1278.11万元。
4、拓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1)加大支农资金助力乡村发展。2023年农业农村支出2686万元,林业支出1370万元,水利支出1054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49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9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90万元。
(2)运用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继续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为75.86万元,截至目前完结交易金额58.49万元。
5、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1)大力加强污染防治。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截止到10月底共拨付污水治理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我县污水处理能力,促进我县环境治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2)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为切实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功能与品质,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县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县开展了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户数1194户,预计总投资3581万元。
6、强化风控管理,债务风险有效防范。
(1)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借和融资行为,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全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的通知》(富办通[2023]38号)。通过债务率等风险评定指标,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新上项目,妥善处置在建项目,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偿还政府债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积极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公司努力提升造血能力,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2023年1-10月累计偿还化解隐性债务3492万元。
(3)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着力分析债券资金未使用完成的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7、加强财政监督,财政监管规范有序。
(1)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私设小金库”、“无公函接待”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整治违规吃喝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开展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及重点复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三是按照“清廉富民”建设相关要求,牵头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全县56家预算单位进行了自查和复查,自查和复查共发现问题11个,监督完成整改11个。四是联合审计部门对75个预算单位(含二级单位)的部门基本账户以及自行管理的资金专户中存放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了检查,收缴存量资金95.16万元,进一步盘活了资金,扎紧了“钱袋子”。
(2)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监控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实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真正体现直达效应,监控平台显示2023年直达资金下达金额2.61亿元,截止到10月底支出金额1.54亿元,支付进度59%。
(3)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有序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发挥平台监管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日常督促,有效督促了各成员单位的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及时发布数据信息,对群众做到了公开透明,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4)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1-10月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共1331.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59.65万元,节约71.45万元。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开展工作,所有采购行为在平台上有迹可循,实现了全网公平、公正、公开。2023年1-10月我县供应商进驻电子卖场15家,上架商品430余件,累计交易金额209.74万元,渗透率和活跃度均为100%。
(5)加大财政评审力度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努力践行“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有效地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止目前累计评审预算项目2个,送审金额1350万元;累计选取11个单位的12个项目作为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象,评价金额为9076.06万元,其中:整体评价2个,金额1710.51万元;项目评价8个,金额7365.55万元;政策评价2个。评价等级为优的有4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的有8个项目。
8、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资监管。
一是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涉及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批。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的制度对监管企业需报出资人审批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批和审核上报。二是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点工作审计工作。强化对国资委企业的监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照审计评价发现问题及管理建议强化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富民县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富国资通〔2023〕9号),不断完善和加强国资委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提高企业董事会的决策水平。
9、深抓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意识形态领域。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树立“党建引领业务”新时代理念,紧紧围绕“规范、精细、透明、高效”的财政工作要求,打造“阳光财政惠民生 凝心聚力促发展”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一是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扎实有效开展全局党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认真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部门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以学促行。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以及线上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工作动力,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三是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主题党日等活动,其中包括积极组织开展“党建财兴促惠民 崇德尚俭惜寸金”党建品牌创建;持续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观看《“官油子”现形记》《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组织与县政府办、县科工局、县产业园区等党支部开展“千方百计出主意 节日保障共参与”融联式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共建共享活力。积极发挥老同志先锋模范作用,老干支部积极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革命精神”庆“七一”活动等,提升老干党支部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加爱卫大扫除、文明县城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成为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创先争优的有力抓手。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研究制定了《县财政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考核,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召开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与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等方式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以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同时,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和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控岗位风险、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与局班子成员和重要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干部也进行了谈心谈话。年内进行工作纪律提醒谈话37次,查找廉政风险点96条并制定了防控措施。
(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方向正确。充分运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积极向省市财政优势传播阵地推介信息,发出县财政强音,形成舆论引导良好势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绩效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3、预算科;
4、国库科;
5、债务管理科;
6、行政政法科;
7、科教文化科;
8、综合科;
9、社会保障科;
10、农业农村科;
11、会计监督科;
12、金融科;
1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14、国库支付科
15、资本运营科;
16、产权管理科;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民县财政局
纳入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11,855.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7,746.05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09.41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32,473.14元,下降44.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安排财政注资云南富民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元,2023年无财政注资情况;2023年退休人员较多,人员工资、社保费拨款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32,787.32元,下降33.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999,685.82元,下降99.86%,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减少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11,895.69元。其中:基本支出6,838,930.16元,占总支出的55.10%;项目支出5,572,965.53元,占总支出的44.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71,374.5元,下降29.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82,363.84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较多,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889,010.66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资金有部分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023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较少且2023年度无注资情况;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8,930.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45,324.03元,占基本支出的92.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606.13元,占基本支出的7.22%。与去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4,06,973.13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较多;劳务派遣人员补助在2023年列入劳务费支出;2023年无在职、退休人员死亡,故本年没有发生抚恤金支出。与去年相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4609.29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物业管理费,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纳入此项劳务费里支出,但总体我单位严控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有年初预算才能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余公用经费项目呈下降状态。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72,965.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民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支出4,580.61元,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支出1,586元,其他人员支出补助经费290,222.75元,财税部门税收征管补助经费支出330,365.97,财政局预算绩效再评价服务补助经费支出145,263元,财政局预算信息管理平台、部门财务核算运维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补助经费支出487,153.11元,离退休人员党支部留存党费资金支出1,824元,县财政资金借款清理对账服务经费支出19,000元,富民县财政局文书档案整理归档服务经费支出63,600元,财政局国资监管企业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服务补助经费230,000元,财政业务一体化维护及技术服务等补助经费38,917.89元,退休党支部党建补助资金支出579.2元,富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补助资金支出9,873元,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750,000元,富民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7,721.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1%。与上年相比减少5,775,113.5元,下降35.1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较多支出较大,2023年全年在职、退休人员未出现死亡情况,未大额拨付支出死亡抚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75,85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476,514元、津贴补贴1,671,536元、奖金499,795元、绩效工资584,535.5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0,774.79元、办公费70,267.4元、印刷费14,156元、水费2,541元、邮电费15,161.03元、物业管理24,392.3元、差旅费12,058.5元、维修费451,606.5元、会议费14,013.4元、培训费16,322元、公务接待费3,489元、专用材料费200、劳务费332,792.84、委托业务费526,796元、工会经费158,500元、福利费164,18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2.69元、其他交通费用246,17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46元、生活补助1,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3,83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富民县财政局在职职工32人,2023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2,459.86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8,952.82元,职业年金313,507.04元;抚恤金1,37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2,15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富民县财政局职工63人,其中:在职工32人、退休职工31人,2023年医疗保险费支出652,151.8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8%。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富民县财政局在职工36人,2023年住房公积金支出475,879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元,决算为20,991.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决算为17,502.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4%,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3,4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2%,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8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元,支出决算为20,991.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决算为17,502.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3,4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公务车辆车龄较大,维修费用较高,车辆保险也在逐年升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局共发生公务接待7次,每次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严控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246.50元,增长7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650.50元,增长6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96元,增长290.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6,650.50元,2023年公务用车车龄较大,维修费用较高,车辆保险也在逐年升高;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59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局共发生公务接待7次,每次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严控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 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我单位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52.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财政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财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288.94元,比上年增加17,292.1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严控机关运行经费,但本年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从该经费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842.07元,印刷费530元,水费2,541元,邮电费15,161.03元,物业管理费8,435.9元,差旅费12,058.5元,维修费6,268.5元,会议费3,482元,公务接待费3,489元,劳务费38,357.25元,委托业务费6,933元,工会经费89,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73.69元,其他交通费用246,17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4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295,309.49元,其中,流动资产285,100.38元,固定资产2,009,364.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4.3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6,014.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2,944.7元,无形资产减少1,96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5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5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民县财政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23年富民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015100441051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3180111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