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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410-91078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18 11:23
名 称: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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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8 11:23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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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表20241018110041715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701000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绿化发展规划并依法监督;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培育各类公益林、商品林,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及苗木基地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地、林权管理及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征占用林地、木材采伐、运输、检疫、林权证变更、苗木种子经营许可、大树移植、野生动物训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等行政审批、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拟定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林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承担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县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拟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调处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林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贯彻执行有关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市县指挥部的决定、指示,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指挥扑救工作;负责履行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的职责。

11.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执法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教育及林业队伍建设。

1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树木修剪、砍伐、移栽和县城责任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地建设及园林绿地日常管理工作。

14.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和各单位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和病虫害预防、预报、防治工作;指导辖区内公园、苗圃、花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加强园林绿化宣传,指导辖区各单位进行庭院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选先进活动。

16.综合协调全县园林绿化事务,开展城市绿化业务的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17.负责城市园林设施及的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树的普查保护与管理。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全县共签订各级各类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5642份,制作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防灭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环保手提袋等各种宣传资料31.84万份,开展会议宣传264场次、集镇街天宣传17场次、宣传车播音宣传1828台次、开展中小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10期,县、镇(街道)编写简报67期,书写和刷新标语2255余条,悬挂“五彩旗”660套、布标80条幅,县电视台播放宣传专题片和公益广告7次,科工信局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10次,宣传普及率达98%以上。在重要入山路口防火检查站设置了7个国家级森林草原入出山“防火码”,16个出入山路口“防火码”,对进出山人员全面实行扫码登记。全县367名护林员按照划片负责、网格化管理方式严防死守,确保了野外火源管理到点到位。进入高火险期后,在全县24个防火检查站的基础上,增加了83个临时防火检查站(卡),延长值守时间,进一步加大入山火源管控及宣传力度,降低林草火灾风险隐患。今年全县发生违规野外用火2起、荒火1起(无受害森林面积)、林火当日扑灭率100%。取得了无重特大林草火灾和人员零伤亡事故的好成绩,经市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

2.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市级下达我县2023年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28万亩,其中:森林抚育2万亩亩;天保封山育林0.28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人工造林814亩。完成10个省级森林乡村,16个国家森林乡村创建申报;义务植树36万株。

目前已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占任务数的100%;天保封山育10.2万亩,占任务数的100%;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人工造林814亩,占任务数的109%;完成10个省级森林乡村,16个国家森林乡村创建申报;义务植树完成41.32万株,占任务数的114.8%。

3.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秩序,加强毁林植被恢复力度,大力推进我县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共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违法林业行政案件42件。今年配合昆倘高速公路、滇中引水工程等建设项目完成征占用林地上报审核17件,已批复2件。其中:基础设施项目5件,经营性项目12件。审核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78证,采伐林木蓄积14296.93立方米,林木定额采伐未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培训活动。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023年应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262.28万亩,本年度实际监测面积262.28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常发林业有害生物2.99万亩,其中松小蠹监测0.15万亩,巨角多腮金龟子监测 0.02万亩,板栗剪枝象监测0.65万亩,栗实象监测0.6万亩,板栗溃疡病监测0.8万亩,板栗疫病监测0.09万亩,桤木叶甲监测0.5万亩,松褐天牛监测0.15万亩,常发生区监测覆盖率 100% 。2023年预测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9万亩,实际发生2.99万亩,测报准确率96.66%。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级下达范围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科、营林绿化科、森林防火管理科、规划发展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

1.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富民县林政资源管理站

3.富民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富民县林业和草业局机关

2.富民县林政资源管理站

3.富民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纳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39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95人(瞭望台护林员补贴7人,护林员补贴 278人,县级专业扑火队员1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1,481,562.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81,562.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23,189.62元,增长4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94,167.56元,增长40.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0,977.94元,下降1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退耕还林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1,481,562.38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4,899.89元,占总支出的35.69%;项目支出20,246,662.49元,占总支出的64.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97,826.57元,增长39.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4,259.07元,增长4.89%;项目支出增加8,373,567.50元,增长70.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退耕还林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34,899.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83,226.89元,占基本支出的9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1,673.00元,占基本支出的4.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46,662.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林业防灾减灾项目资金支出2,181,6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森林防火及公益林火灾保险;2.森林生态效益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923,8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助以及护林人员工资发放;2.森林资源培育项目资金支出1,888,262.49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征占林地及其他林地项目支出;4.2023年度退耕还林项目9,253,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延期补助给农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1,56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094,167.56元,增长40.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退耕还林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8,54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2,85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96,99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延期补助给农户。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998,30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8%。基本支出8,819,909.75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机关人员、下属二个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7,178,396.99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71,010.00元,主要为县级扑火队人员工资及服装保险费用;森林资源培育项目资金支出 3,676,984.84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征占林地及其他林地项目支出;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服务费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151,397.05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助以及护林人员工资发放;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520,389.6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森林防火及火灾保险;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868,615.5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延期补助给农户。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4,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0.00元,决算为164,9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000.00元,决算为15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7,9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3%,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4,9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000.00元,决算为15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7,9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下级机关和各横向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缩减成效明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465.00元,下降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65.00元,下降54.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下级机关和各横向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缩减成效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林政执法、河长制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我局业务工作的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988.00元,比上年减少26,653.25元,下降9.27%,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度新增办公设备,本年度未购置办公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233,043.66 元,其中,流动资产1,796,163.82 元,固定资产436,141.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38.7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845.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845.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专用名词如下: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4.基本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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