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2412-94351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18 10:32
名 称: 关于富民县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富民县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8 10:32 浏览次数:18
字号:[ ]

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能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1014日正式发了《关于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富民县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及申请主体、具体办理流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方式等内容为便于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参与此项工作,现就有关政策执行以问答形式解读如下:

1.纳入富民县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用地是哪些类型?

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镇(街道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2.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申请主体是谁?

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申请主体为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富民县集体建设用地审批需要哪些步骤?

10个步骤。流程为申请-审核-立项联勘联审-农用地转用勘测定界核发规划条件土壤污染调查核发批准文件-办理登记。

1申请。申请主体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民主决策同意后,书面向街道)提出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

2)审核。镇街道)研究审议申请办理事项,并出具审核意见

3立项申请主体按项目立项要求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取得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4)联勘联审。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主体提交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组织县相关职级部门按各职能职责开展外业联勘联审并出具意见。

5农用地转用。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申请主体委托技术服务单位,以村庄批次方式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用地转用审批。

6勘测定界。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后申请主体委托有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使用地块开展供地勘测定界并提供成果

7)核发规划条件。申请主体向镇(街道)提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由县自然资源指导镇(街道)按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8土壤污染调查。涉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项目用地主体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视情况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后方可办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9核发批准文件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主体提交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材料组织各相关部门申请事项进行审定,审定同意后开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批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完成处理的,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县自然资源核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10)办理登记。申请主体依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按相关要求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4.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有哪些用处?

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可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

5.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怎样办理审批手续?

6个流程。资产评估拟定方案、协议-民主决策-审核报批-备案审查登记使用

1)资产评估。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对拟进行入股联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为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股本的依据。

2)拟定方案、协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意向用地方协商拟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同(协议)》

3)民主决策村(居)委会、村民小组通过“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民主决策入股(联营)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事项,研究审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方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同(协议)》研究同意并出具意见后以申请方式报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查

4)审核报批。入股(联营)方案合同(协议)》经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查同意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县政府下发批复

5备案审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与意向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同(协议)》,同时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属地镇(街道)备案。

6登记使用。双方认真履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方案及合同(协议)约定,按要求办理不动产登记。其中采用入股方式的,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共同举办企业名下采用联营方式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到本集体经济组织

关联文件: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的通知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