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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410-91270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2 19:08
名 称: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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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2 19:08 浏览次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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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600601000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为新农村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田园综合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

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一是加强日常控辍保学工作。明确县级各部门、镇(街道)控辍保学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联防联控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针对疑似辍学学生及时开展入村入户家访劝返工作;明确“双线四级”包保责任。各校园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成立年级主任、班主任为包保责任人的网格化控辍保学网络,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对出现疑似辍学学生及时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入村入户劝返工作,对拒不入学的及时开展控辍保学“四步法”;二是认真落实“双线四级”责任制及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做到动态清零。明确政府线“四级”控辍责任,对100多名学生开展了入村入户劝返工作;“四步法”开展宣传教育165人次,责令整改3余人次;三是督导检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及时组织了入村入户进行家访150余人次;针对不稳定学生,学校做好包保到人,做好学生“一生一案”相关材料,精准把握学生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本医疗有保障。一是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签约率100%,切实做好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避免签而不约、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发生;认真做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全县健康扶贫定点医院均对住院的建档立卡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二是严格执行健康帮扶医疗保障政策。脱贫户住院331.1人次,医疗费用211.01万元,统筹支付182.5元,慢特病结算552人次,医疗费用21.23万元,统筹支出17.07万元;监测人口住院216.7人次,医疗费用216.8万元,统筹支付161万元,慢特病结算796人次,医疗费用43.08万元,统筹支付34.6万元;易地搬迁脱贫户住院6人次,医疗总费用2.34万元,统筹支出2.1万元。三是落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医疗救助实行市级统筹政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不超过90%。住房安全有保障。持续推进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试点目标任务实施,逐步消除农村C、D级危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实行“建新必拆旧(危)、建一拆一”政策落实,全面消除农村老旧危房的重大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安全底线。2023年在优先保障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通过以补代奖的方式,对符合农房抗震改造政策的农房对象,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为主,应纳尽纳,应改尽改,截止2023年10月27日,开工户数9户,开工率100%,竣工户数6户,竣工率66.67%,剩余3户预计11月底达竣工验收条件。饮水安全有保障。一是通过新建取水深井水源并对漏损管网维护修缮,目前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正常供水有保障;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023年投入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97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维护。二是是强化抗旱保供水工作,实施抗旱保供水应急工程,采取分片分时供水、紧急拉水送水等抗旱保供水措施,平稳应对旱情。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建设,加快用地、林地、环评等保障要素的审批和办理,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四是印发《富民县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富民县农村饮水问题排查解困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民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再排查的通知》。五是利用水利部12314、政府救助平台、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等服务平台,办理群众反映问题2件,及时帮助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2.扎实做好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健全防止返贫和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一是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双月一调度”的工作制度,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防返贫监测网格化管理模式,认真核实核准市级反馈预警数据和县级行业部门交换比对数据,逐人逐户分析研判,及时将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截止目前全县系统锁定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1045户3201人,脱贫人口826户2581人。三类人员258户732人,消除风险97户318人,未消除风险161户414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85户506人,消除风险68户219人,未消除风险117户28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7户123人(3户9人为脱贫户),消除风险14户50人,未消除风险23户73人;脱贫不稳定户36户103人,消除风险15户49人,未消除风险21户54人。二是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一户一册”进行精准画像,分析劳动力状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收入占比等情况,对应监测类别精准匹配帮扶措施;通过帮扶后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第三季度人均纯收入13985.12元,同比增幅18.06%,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制定印发《富民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聚焦10类重点群体,抓住时间节点,完成入户调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

3.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

2023年度以来中央、省、市共计下达我县专项衔接资金44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91万元(含民宗资金370万元);省级资金1133万元(含民宗资金606万元);市级资金587万元。围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村一品”产业项目,示范村建设等方面,组织实施衔接资金项目39个。截止11月7日全县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已拨付3262.24万元,拨付进度达到85.3%。

4.抓实产业推进就业

一是新科技赋能高原特色农业效果显著。在挖掘高原特色农业的价值,提高农产业的科技含量,强化有机农业推广的发展策略取得明显成效。2000余亩的“稻鱼共生”综合种养项目成为云南省金元鲃养殖“九湖一田”中唯一一个在稻田养殖的示范点。其中,“丰禾牌”胶泥土粳米在2021全国优质渔米评比推介活动中荣获粳米组银奖,2022年胶泥土大米入选中科航天乡村振兴甄选计划。与此同时,富民启动有机农业示范县建设,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个,认证完成有机农产品15个,覆盖面积8600余亩。此外,县里引进粮食、果蔬、花卉新品种103个,引进、推广新技术达20余项。认定“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11个,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个、家庭农场72个、美丽庭院369户,完成农业市场主体倍增105户。二是强化就业服务,着力推动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抓好就业岗位开发、搭建现场招聘服务平台。累计收集整理用工岗位14948个,共计发布岗位信息26期。组织举办现场招聘7场,其中在县城集市组织企业县场招聘2场,开展巡回招聘会5场,累计服务企业68家,推荐就业岗位4856个。发放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定印发《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度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四个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动态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要求,加大易地搬迁分散安置点的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加大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力度,针对易地搬迁点的39名脱贫人员,以“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为目标,组织技能培训8人,实现转移就业19人。

5.扎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工作。

富民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省对昆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反馈情况整改、2022年绩效目标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关于昆明市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等四项整改,其中个性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项目科、乡村振兴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作为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7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6.27万元,增长63.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26万元,增长降63.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7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0万元,占总支出的59.79%;项目支出71.35万元,占总支出的40.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34万元,增长40.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6万元,增长34.07%;项目支出增加24.37万元,增长51.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以及新调入三人,基本支出增加,增加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建设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生产发展44880元,社会发展44880元,贷款奖补和贴息156231.87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6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3%。与上年相比增加66.26万元,增长63.09%,主要原因是岗位变动以及新调入三人,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0%。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88%,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6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6万元,增长162.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资产总额9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07万元,固定资产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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