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31200201000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努力提升交通事故防控能力,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截止2023年12月,辖区车量保有量达到59404辆、驾驶人达到67208人,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增长迅猛,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大队积极分析事故原因,全面排查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推进事故防控“减量控大”集中攻坚行动,确保了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
(1)全面推进辖区人、车、路、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今年以来,大队严格按照上级交管部门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人、车、路、企安全隐患治理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高风险驾驶人整治。2023年共完成四批次合计1564名高风险驾驶人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签订承诺书、开展教育谈话、制作安全教育管理卡,完成率100%;
二是开展重点隐患车辆整治。对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重点隐患车辆246辆,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见人见车,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治率100%。为全面消除辖区八类重点车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通过发送短信、拔打电话、上门催告等方式,督促车主及驾驶人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辖区八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三是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共对辖区107条公路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共排查录入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平台隐患点段303个,采取低成本先期治理隐患303个,整治率100%,实施标准化治理安全隐患点段18个。同时还按要求推进完成了辖区1个省级挂牌隐患点段(投资130万元)、1个市级挂牌点段(投资105万元)和12个县级挂牌点段(投资73.4万元)的整治,有效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此外大队积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将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形成整治建议报告报道路主管部门督促整治,共向道路主管部门报送整治建议报告106份;
四是开展重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2023年辖区共有2家道路运输企业因未处理交通违法较多被列为高风险企业,大队积极采取通报约谈、上门帮扶等措施,积极推动企业整改落实,截止年底2家高风险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重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大队定期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预防相关知识,督促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企业,及时采用约谈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会的方式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2023年共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检查100余次,约谈重点企业负责人2次,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召开约谈会6次。
(2)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督管理。
大队深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严把驾驶人考试和发证关,严格考试落实驾驶人学驾考试规范要求,完成科目一考试17684,科目二考试27453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7415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13606人,核发驾驶证12851人。按照两个教育部署要求,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驾驶人满分教育和被记分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教育631人,组织考试657人,审验教育88人,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全面加强,辖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2、强化路面管控,进一步加大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大队始终坚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思路,严格落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波次行动工作措施和要求,切实将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作为事故防控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国省道、农村山区道路、县城集镇及周边道路为重点区域,以逢五逢十、周末、节假日、民俗活动和农村赶集日为重点整治时段,以两客一危、小(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重型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为重点车型,以无证、酒驾醉驾、货车超载、违法载人、假牌假证等违法为整治重点,大力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营造了交通秩序整治严打整治氛围,辖区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共查获各类违法66197起,其中酒后驾驶302起,醉酒驾驶198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59起,无证510起,超员804起,闯红灯3481起,涉牌涉证92起,电动车违法844起,超载288起,违法停车5465起。行政拘留各类交通违法人员211人。
特别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攻坚行动中,大队紧紧围绕管控目标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以前所未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各类严重违法的查处,酒驾、醉驾、无证、超员超载等各类重点违法查处量大幅提升,在提升违法查处工作针对性的同时,持续营造交通秩序整治严打整治氛围,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3、创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小投入出大成效。
大队除按要求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外,结合辖区实际,创新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法,共投入3万余元在城市主干道沿线信号灯杆、标志牌杆、路灯杆、机非隔离栏粘贴反光膜800余米,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的人行横道线端头安装路面发光道钉200余个,在道路中心隔离花台弧形端头安装反光道钉200余个,通过上述措施,使用小投入整治了大隐患,对车辆驾驶人、行人起到较好的提示提醒作用,特别是在夜间让驾驶人看清路况信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2023年县城建成区道路交通事故同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减少,仅发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取得了小资金投入进行细微治理消除大安全隐患的良好成效。下一步工作中,该项举措将向全县范围内穿村过镇主干道推广实施。
4、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年来,交警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途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利用大队微信、微博公众号、企信通平台发布安全提示信息。积极深入集市街头、企业、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共悬挂宣传标语30余条次、循环播放宣传片500余场次、展出宣传展板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企信通” 平台向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交通安全知识3万余条次,通过富民交警微信平台制发信息100余期,辖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23次,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中队、车管中队、法制宣传中队、事故中队、城区中队、秩序中队、者北中队、款庄中队。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78700.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8700.36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68556.35元,下降7.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53998.18元,下降5.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14558.17元,下降79.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预算执行相关规定,部分项目资金通过财政划拨,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无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15588.32元。其中:基本支出8720043.32元,占总支出的49.78%;项目支出8795545.00元,占总支出的50.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03450.62元,下降7.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56604.77元,下降39.76%;项目支出增加4253154.15元,增长93.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年度辅警人员工资及文职人员公用经费列入项目支出,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0043.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29195.50元,占基本支出的89.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0847.82元,占基本支出的10.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955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604516.37元,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资本性支出191028.63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45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相比减少1268841.34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预算执行相关规定,部分项目资金通过财政划拨,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37743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0170707.72元,执法办案支出355034.46元,其他公安支出4851694.03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22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5221.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520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8871.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2742.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67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4672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0元,决算为38451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70.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4%,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0元,决算为382043.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36%,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451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7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0元,决算为38204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9641.43元,增长3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70.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7171.28元,增长2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年末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法执勤车辆因交通事故报废,收到赔偿款后新购执法执勤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847.82元,比上年减少1058056.28元,下降54.29%,主要原因是2023年秉航公司汽车考场考试成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438141.75元,其中,流动资产2345003.71元,固定资产2092399.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38.7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12149.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471.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5858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31200201111
1_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2112385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