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31501000
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县建设等工作。2.负责拟订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确认并公告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3.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4.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依法治县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抓好普法工作落实;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6.指导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人民调解、县“大调解”中心等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矛盾调处及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7.负责管理和开展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9.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履行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富民县司法局永定司法所(派出机构)
2.富民县司法局大营司法所(派出机构)
3.富民县司法局罗免司法所(派出机构)
4.富民县司法局赤鹫司法所(派出机构)
5.富民县司法局东村司法所(派出机构)
6.富民县司法局款庄司法所(派出机构)
7.富民县司法局散旦司法所(派出机构)
8.富民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富民县司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富民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推动富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抓好党建工作。县司法局始终将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队伍建设首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二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提升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依法维护政府部门的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平安根基,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等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45001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0018.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4年度我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3211.99元,下降7.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1922.75元,下降6.65%;其他收入减少61289.2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相比有所减少;2024年我单位无其他收入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749018.34元。其中:基本支出6969026.68元,占总支出的79.65%;项目支出1779991.66元,占总支出的20.35%;2024年度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5942.84元,下降4.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095.65元,下降1.50%;项目支出减少349847.19元,下降16.4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69026.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198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90.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9178.68元,占基本支出的9.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9991.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692904.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大调解中心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经费支出。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经费1484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案件奖励补助。
计算机终端购置县级补助资金21000.00元,主要用于国产电脑软件配置。
法律援助经费654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出。
办案协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办案协作整治工作。
司法业务方面经费832287.66元,主要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901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减少325924.85元,下降3.60%,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2572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4%,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支出以及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司法行政业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支出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02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遗属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333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职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49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37878.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83.60元,下降19.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3585.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67%,完成年初预算的8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2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33%,完成年初预算的28.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77.60元,下降1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06.00元,下降35.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06.00元,下降35.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878.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83.60元,下降19.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3585.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42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简化接待方式,对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等严格限制,从源头遏制奢侈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77.60元,下降1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06.00元,下降35.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06元,下降35.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对公务用车运行加油及车辆维护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简化接待方式,从源头遏制奢侈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执法执勤和机要通讯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行政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178.68元,比上年减少18964.73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富民县司法局资产总额2599224.22元,其中,流动资产936468.15元,固定资产816200.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6555.4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981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737.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1076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698.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698.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315011
富民县司法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016084349722(1).xlsx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